北市限缩公立幼儿园入学资格 家长批:惩罚多生育?
▲台北市修改公立幼儿园入学规定,家长批要两地奔波。(示意图/本报照)
台北市教育局修改今年度公立幼儿园入学优先顺位资格,将「家有兄姊就读该园及该国小」,限缩至「家有兄姊就读该园」。亲民党台北市议员黄珊珊表示,陈情电话接到手软,许多家长反映若取消规定,要两地奔波接送;另外,黄也质疑北市应提供托儿设施的企业高达843家,但其中仅有10家做到,其余都以托儿「措施」取代。
黄珊珊表示,有家长跟她反映,自己的老大要从国小附设幼儿园毕业上小学,老二要就读幼儿园,若取消优先录取规定,要两地波奔波接送,她要求教育局放宽刚升国小一、二年级学童的弟妹,也可以优先入园。其他家长则抱怨,此规定根本是惩罚他们多生育,或是在落实市长柯文哲曾说「接送小孩是弱国表现」的做法?
黄珊珊指出,小灯泡事情发生后,家长人人自危,结果教育局不知是哪根筋不对,在此时来修正幼儿园的优先顺序资格,让家有兄姊念同国小的规定从105学年度取消。由于下个月就要登记抽签,黄希望教育局能在一星期内重新研拟规定。
另外,根据「性别平等工作法」第23条,250人以上应提供托儿措施或设施的企业,在台北市共计843家,已办理811家,但其中仅有10家提供托儿设施。黄珊珊表示,因为很多企业卡在「幼儿园的设置规定以及土地使用分区未松绑」,有心无力提供托儿设施,只能改以措施取代。
黄珊珊议员以内科园区有73家250人以上企业为例,没有半家企业能提供托儿设施。首先是幼儿园规定必须设置在一楼,四楼以上完全禁止。即使劳动部允许企业以「委托」方式,将邻近的既有幼儿园作为企业附属托儿措施,但如果距离太远,家长仍会选择离家近的幼稚园。
黄珊珊指出,「台北市内湖轻工业区辅导管理办法」中,没有将社福设施列在其中,因此仅能以「附属设施」设置。加上新制定的「幼儿园及其分班基本设施设备标准」,对于幼儿园的要求都必须依招生人数,设置符合最小面积的室内与室外活动空间,难以做到;许多已立案的幼儿园又不吻合新的标准,新标准也无法溯及既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