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土語言教學支援人員將改稱老師 教部擬年底實施

为提高教学现场对本土语言教学支援工作人员的尊重,教育部研拟修正相关办法,教学支援工作人员将改称为教学支援老师,预计今年底前发布实施。

根据「国家语言发展法」规定,111学年度起,本土语言全面纳入国中小及高中必修课程,国家语言除了闽南语、客家语、原住民族语等,也纳入台湾手语、闽东语,作为本土语文课程的选项。

为提高教学现场对教学支援工作人员的尊重,同时考量教学支援工作人员工作也属于教学人员工作范畴,教育部于7月底预告修正「国民中小学教学支援工作人员聘任办法」,研拟修正教学支援工作人员的定义及简称,以符应现场期待。

教育部今天透过文字回应,因应教育部第5届本国语文教育推动会委员提案,为提高教学现场对教学支援工作人员的尊重,期以「老师」取代原「人员」的称呼,原教学支援工作人员将改称为教学支援老师,以提升教学支援工作人员的地位,目前正进行修正「国民中小学教学支援工作人员聘任办法」的行政程序,预计今年底前完成发布实施。

根据教育部资料显示,目前国中小教学支援工作人员共计9703人(含闽南语文4759人、客语文2841人、闽东语文29人、原住民族语文1624人、台湾手语450人)。

教育部提到,为提升本土语言教支人员的待遇,已于111年度与代课教师同步调整钟点费,本土语文(原住民族语除外)及其他科目在国小调整为新台币336元,国中调整为378元,高中调整为420元;原住民族语部分,国小教支人员钟点费维持360元,国中调整为405元,高中为450元。

为提升教学支援工作人员授课意愿,教育部指出,除了钟点费,另给予每学期2000元的交通费补助,并依跨校授课节数及学校类型加码,最高补助8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