比郑捷害死更多人!律师一看「不是故意」只能叹:包商顶多判3年
台铁太鲁阁号408车次2日发生严重事故,事发皆因一辆滑落边坡的工程车,目前所属工业社负责人李男遭声押,但律师林智群就直叹,即使包商过失导致50人死亡,比起随机杀人遭判死的郑捷还害死更多人,但可能会因为「不是故意」,在法律评价上会轻很多,「只能用过失犯处理,顶多判3年。」
「包商过失导致50人死亡,结果比郑捷严重多了,但是因为『不是故意』『是一个行为侵害数法益』,在法律评价上会轻很多。」林智群文中指出,过失致死罪顶多判5年,过失致重伤顶多判3年,过失伤害顶多判1年,「破坏铁道导致火车出轨,如果是故意犯罪,本来最重可以判到10年,但因为他不是故意(以现在情况来看),只能用过失犯处理,顶多判3年。」
▲林智群叹气表示,包商顶多判3年「因为『不是故意』。」(图/记者萧可正翻摄)
林智群表示,因为负责人是一个过失行为,还是一次没停好车,在法律上没办法用数罪并罚,只能用「想像竞合」,「以上面的罪最重的法条的刑度处理,过失致死罪顶多5年……」他就无奈直叹,可能很多人会很气,认为负责人害死这么多人,为何罪这么轻,「没办法,过失犯罪在法律上就是会轻很多。」
他还透露,检察官声押的理由也不是「重罪(3年以上的罪)」,而是认为「有逃亡串证之虞」,且「犯罪嫌疑重大」,就可以知道这个案子最后不可能判太重,除非有证据显示包商是故意的,「至于民事,包商肯定赔不起的,找台铁还比较有机会。」林智群最后贴出「刑法第183条」、「刑法第184条」的内容,直叹「#过失行为造成的结果也可能会很严重」。
包商过失导致50人死亡, 结果比郑捷严重多了, 但是因为「不是故意」「是一个行为侵害数法益」, 在法律评价上会轻很多。 过失致死罪,顶多判5年, 过失致重伤,顶多判3年, 过失伤害,顶多判1年, 破坏铁道导致火车出轨, 如果是故意犯罪,本...