驳监院人事案审查议事合法 蓝党团轰:林志嘉串证完毕?

国民党中央。(赵婉淳摄)

立法院秘书长林志嘉昨接受中央社专访,大动作整理「监察院人事同意权朝野争议答客十问」,强调议事合法。对此,国民党团今天质疑,经过两周的串证,人证、物证是否都已串证完毕?在立法院总务处长退休之际,林志嘉才出面接受专访,显示议事中立荡然无存,可封为「扯铃冠军秘书长」。

国民党团抨击,立法院秘书长林志嘉竟护航民进党自甘堕落、唾面自干到如此地步,使得议事中立荡然无存,让立法院不只变成蔡英文总统的橡皮图章,更变成民进党团的分支机构,干脆日后民进党中常会搬来立法院开会好了。

国民党团也逐一反驳林志嘉的说法,首先,针对林志嘉说议场被破坏无法进行答询,党团认为,此说法只讲对一半,既然议场因议事抗争无法答询,无法进行实质审查,身为国会议长不应出面召集各党团协商?居然放任监委被提名人路过签名、拍照,这种做法有符合民主精神及法定审查程序

第二,若没有实质审查,为何立法院要配合以违法瑕疵手段强势通过?党团质疑,历经两周时间,林志嘉终于完成串证?企图将所有责任推给国民党团。党团强调,占据议场是民主政治表达意见主张的必要手段,而搞破坏始祖却是民进党,过去如遇这类议事僵局,皆透过朝野协商解决,从来没有以多数暴力强行表决、死不认错的先例,请问林志嘉,立法院要自我阉割到什么地步?议事中立是否还存在?

第三,针对监委人事同意权立院未进行实质审查,强行以表决方式没收审查,适法性何在?党团表示,7月16日院长游锡堃做成决议并宣告「提报院会,以无记名投票表决」,在场立委大喊「有异议」,但在林志嘉从旁协助,游锡堃对国民党团置之不理。针对立法院秘书长视若无睹,难辞其咎,党团对林志嘉消极无作为又卸责的言词,给予最严厉谴责。

第四,回顾6月底议场被占据后修复时间,仅耗费5个小时,意味着7月14日、15日、16日审查监委人事案时,立法院若想让审查程序完备并非不可为,而是不想为;民进党团刻意在已排定之审查会最后一天下午才开始排除议场状况进行表决,只想着以强凌弱、以众暴寡。

党团批评,摆着召集党团协商解决争议的议事程序不做,林志嘉只顾操弄议事规则,违反审查程序,还主动接受媒体专访扭曲事实,甚至让游锡堃拿着麦克风对着女性委员臀部宣读议案,此等状况在国会前所未见,难道这个程序是林志嘉认为的合法程序?这种风景是立法院乐见的议事例?

第五,审查会程序未进行,为何院会可以迳自作出决议?党团表示,回顾第8届立法院曾审查「两岸服贸协议草案」,同样在杯葛中通过,却被民进党团认定不合乎程序,朝野为此僵持不下时,院长召集党团协商,各党团进行沟通协调。

党团砲轰,今年7月16日同样发生因议事抗争所引发的议事程序争议,却以不同标准强行打压在野的声音,召集协商的程序都懒的做。林志嘉的说词实在离谱,立法院秘书长配合民进党鬼扯护航,让国会议事不中立留下羞耻的一页。

党团指出,再回顾第9届立法院进行一例一休审查时发生「三分莹事件」,程序不完备,也是经由朝野党团协商,议事程序重新再来一次,委员会审查尚且如此,院会岂可有双重标准。再次证明民进党是双标党,已无诚信可言。林志嘉自第九届就担任秘书长,党团协商处理议事争议也不只一回,如今碰上陈菊的人事案,却抛弃所有民主正当程序。

第六,对于林志嘉说「江启臣认为未发卡、院长称有录影佐证反驳」,国民党团反问林志嘉,立法院可以拿出陈莹亲自到场领卡放包包的影像吗?上届审查时,绿委吴思瑶曾被抓包帮忙其他立委代按表决器,当时的立法院长还要求大家不可以代按,事后吴思瑶说,「根据立法院议事规则,立委不在场,不可能有表决卡」,意味着她自己帮忙按是因为委员都在现场。但从陈莹离开议场赚通告费事件来看,违反吴思瑶所说的议事规则。

第七,针对林志嘉说「实地勘查」,发现陈莹有出席院会,但中途离席皮包都放在座位上,国民党团再反问,「立法院当下有保全现场证据吗?」以后是不是大家都可以进来放包包就翘班离开请人代按?违规的程序就是违规,硬扯有放包包,议事中立原则全被你们抛到九霄云外,林志嘉不要忘了,你现在是立法院秘书长不是监察院秘书长,更不是陈菊的幕僚长

第八,党团要求扯铃冠军林志嘉,具体指出历来哪一次人事同意权案有未经询答即投票的前例?党团强调,民进党再怎么野蛮也不能用多数暴力推翻议事惯例及违反法律规定,立法院秘书长不可漠视本身应坚守的议事中立性睁眼说瞎话。

第九,监委投票当天,国民党立委排队要领票时,陈玉珍蓝营要领的票全被撕一小角做记号,难道作票也成了立法院议事标准程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