雇主埋单!夜班劳工拟强制健检 估167万人受惠
▲劳动部拟定,要求雇主对夜间工作者实施强制健检。(图/记者李毓康摄)
劳动部职安署昨(18)日预告新规定,拟要求雇主对长期夜班劳工强制额外实施健康检查,包括血液、尿液、心电图等,估有167万劳工受保障,最快下半年公告、明年实施,违者雇主可罚3万至15万元。
劳动部先前研究发现长期夜班工作劳工,如护理师、超商店员、制造业生产线劳工等,易发生疲劳、睡眠障碍,加重心血管与肝脏疾病负担,因此立法院上个会期就有立委提案,希望职安署能建立夜班劳工健康本土资料库。
依据现行职安法规范,雇主雇用劳工时,要施行体格检查,在职劳工年满65岁,每年检查1次;40岁以上未满65岁者,每3年检查1次;未满40岁者,每5年检查1次,另外,从事高温作业、游离辐射作业、噪音作业或等接触特殊化学材料31项作业劳工,雇主每年帮劳工健检1次。
职安署表示,目前已搜集完整资料,未来将先试办两年夜间工作者健检,若确实有危害,将纳入劳工健康保护法,规范雇主每年得帮劳工健检。
重新检视「夜间」定义
依据职安署规划的草案,「夜间」的定义分为「天数、时数」两种计算方式,时数是晚上10时至早上6时,只要在此区间工作3小时以上;天数计算为在夜间时段达3小时天数,达每月工作日数1/2,又累积日数达6个月以上,就属于长期夜班;另每年夜间工作时数累计达700小时也视为长期夜间工作。