部分大法官立场鲜明 提问时间倍增
国会改革法案释宪「暂时处分」案10日开庭,原本排定询问时间从1小时倍增成2小时,审判长许宗力(中)谕知,对大法官询问可具状补充意见。(杜宜谙摄)
备受瞩目的国会改革法案释宪「暂时处分」案,宪法法庭10日开庭,大法官们的激情提问,让原本排定询问时间从1小时倍增成2小时,甚至有大法官个人提问约10分钟,更有立场鲜明的大法官关心,如果赖清德总统不去立法院国情报告,会不会导致立院杯葛政府的人事案。
首先发问的大法官吕太郎,行政院覆议失败后,是否一定要接受,宪法上的法理依据是什么?立法院代表林石猛律师回答,依宪法相关规定,提覆议失败后行政院就是要接受。
立委黄国昌表示,行政与立法机关的争议,依据宪法由行政院与立法院协商解决,行政院声请释宪及暂时处分到底有什么必要性?行政院的律师李荃和说,国会改革法案是全新的法律,是经过总统公布后的法案,当然可以对于「法规范」声请释宪。
詹森林大法官提问,依据《宪法诉讼法》规定,行使职权及经争议之机关协商不成的情况下,才可声请释宪,立法院代表对声请释宪者有质疑,各机关有何看法?总统的律师洪伟胜说,总统本来是「得」国情报告,修法后变成常态义务,这就是行使职权的状况。
尤伯祥大法官有备而来,特别针对黄国昌提问,他说难道覆议失败后,行政院只能接受吗?行政院及立法院有冲突应该如何解决,如果赖总统说,在宪法法庭作成判决前,总统拒绝受邀到立法院国情报告,立法院会不会反制总统?黄国昌表示,总统国情报告是规范在宪法增修条文,修法只是具体实践而已,总统来立院须透过立院党团协商决定。
蔡宗珍大法官更是花了约10分钟提问,她询问立院代表是否要挑战大法官之前裁准真调会案的暂时处分,作成暂时处分有何不利益?朱富美大法官则是提问,到立法院作证虚伪陈述受罚,与刑法伪证罪的差异性。庭末,眼看超过排定时间近1小时,审判长许宗力谕知,对大法官询问可具状补充意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