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给换照形同永久停播 不符比例原则

法官认为NCC直接不准中天换照,形同令其永久停播,显然不符比例原则。图为2020年中天新闻台换照听证会,场外许多民众声援中天。(本报资料照片)

台北高等行政法院10日针对中天换照案的判决,除了强调宪法保障言论自由的重要性外,也引用了许多重要的《宪法》原则,包括司法审查防止NCC独立机关未依法行政;对于NCC审查广播、电视执照,法官也提醒,必须符合正当法律程序及比例原则。

中天新闻台的行政诉讼案,承审法官多次要求NCC说明换照案评分比例的配分表如何制定?谁定的?但NCC一直无法提出合理解释,换照案审查评分表的合法性因此备受争议,这也成为这次法院判决中天胜诉的重要关键。

换照案的评分标准是本案的重要法律争点之一,去年台北高等行政法院开庭时,法官询问NCC律师,换照案关于换照后6年的各项评分比例,是依据哪条法律或规定如何制订出来,申请执照与换照评分标准有何不一样?2014年及2020年中天换照,为何评分配不同?

中天律师对此也提出主张,NCC在2018年已修正申设审查办法的配分比重,所以NCC依据换照审查办法,就应配合修订换照审查的评分基准,但NCC却仍使用旧评分基准,更在中天换照案沿用错误违法的评分基准,显属违法。

此外,中天当时已提出8个承诺事项,甚至同意NCC附加条款换发执照,但NCC却未予考量,况且中天节目若有严重违法的情事,NCC自可依据卫广法规定命节目停播,但NCC却从未执行停播处分,直接不准换照,形同令其永久停播,显然不符比例原则。

北高行政法院审理后,认同中天的主张,也对于NCC在换照案的审查未来法定标准提出多项质疑;NCC直接不予换照、违反比例原则的做法,合议庭法官们也在判决主文「强调」,未来NCC重新审查中天换照案时,须依照判决的法律意见「依法行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