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交罚款就扒你家坟」 陆村支书鱼肉乡民遭判2年徒刑

大陆吉林一名谢姓村支书村民办后事时,强行讹诈财物。(图/CFP)

记者魏有德综合报导

大陆吉林省榆树市黑林镇东太平村支书谢某林任内多次敲诈勒索村民,只要村民家人过世需土葬时,他便以「不许土葬得交罚款,否则便要扒坟」为由,陆续讹诈超10000元人民币(约43000元新台币),同时,谢某林还指使他人破坏村民田地,以报复村民拒交清洁费案经当地法院二审定谳,谢某林判刑2年3个月,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谢姓村支书鱼肉村民遭判刑2年3个月。(图/CFP)

中国裁判文书网》指出,2015年1月,东太平村村民崔某父亲去世后土葬,时任东太平村支书的谢某林以「不许土葬得交罚款,否则便要扒坟」为由,敲诈崔某人民币4000元。同年,谢某林又连续两次以相同理由分别敲诈村民孙某陈某人民币各3000元。

除了敲诈勒索村民,谢某林为使村里承包村机动地的农户续签合约并一次性交清费用,在未经农户同意的情况,指使另一村民王某将「见绿杀」农药兑入水中,再驾驶洒药车将「见绿杀」喷洒到承包农户的玉米地里,致使玉米被毁。

榆树市法院认为,谢某林伙同他人故意采取洒药的方式,毁坏他人财物,其行为构成故意毁坏财物罪。同时,他伙同他人以非法占有为目的,采取威胁手段,多次敲诈勒索被害人财物,数额较大,其行为构成敲诈勒索罪,二罪并罚,判处有期徒刑二年三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万元。

谢某林不满判决提请上诉,辩称其行为是按上级政府要求,在协助开展殡葬管理工作中,代表村委会收取火化保证金,并将钱款用于村里修路和修限高杆,不具有非法占有目的。此外,谢某林也将喷洒农药行为推给上级政府。

此案进入二审后,长春中院经审理查明原审判决事实清楚。对谢某林二审期间新提交的证据,法院认为,证据均为复印件,来源不明,合法性欠缺,客观性不足,同时与本案犯罪事实之间没有实质性关联,不符合刑事证据的认定标准,不予采信,维持原判定谳。