小吃店常客吃到滚上床 约老板娘女儿唱「掌声响起」下场惨

蔡男嘉嘉去唱KTV,回程却把人带去宾馆开房间。(示意图记者许力方摄,与本案无关)

突发中心综合报导

台北蔡姓男子经常到某小吃店消费,进而认识老板娘未成年的女儿嘉嘉(化名),2017年12月他提议一起去唱歌,却在结束之后将人带进宾馆发生关系结果反而被检方强制性交罪起诉;由于他事后坦承犯行,也与嘉嘉达成和解,台北地院合议庭改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性交罪,判处6个月有期徒刑。

判决书中提到,蔡男因为是常客的关系,与老板娘、常在店内帮忙的嘉嘉熟识,2017年12月他邀请嘉嘉一起去KTV唱歌,两人随即前往欢唱,直到晚间10点才结束行程准备返家,这时他却将人带到宾馆休息,甚至发生性关系,后来女方透过脸书男友求救,再通过学校通报,整起事件才被揭发。

嘉嘉曾传脸书向男友求救,但对方当时并未立即回复。(示意图/123RF,与本案无关)

虽然蔡男坦承两人的确有发生性关系,但并没有任何强迫的行为。不过,在法院审理过程中,嘉嘉声称,自己被带到宾馆的时候很慌张,传讯息给男友却没有获得回应,打电话求救则被挂断,加上蔡男很强势,她不敢拒绝,后来有机会到超商买打火机,还躲在柱子后面查询到底可以向谁求救,再回到宾馆就遭到性侵。

案件曝光后,检方依强制性交罪起诉蔡男;但台北地院合议庭认为,嘉嘉外出买打火机时明明有机会逃离或向他人求救,却没有离开,期间甚至对外联络4次,可见当时并未被限制使用手机,加上没有证据证明蔡男有强制犯行,考量双方已经达成和解,最后改依对14岁以上未满16岁之女子为性交罪,判他6个月有期徒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