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班申诉年破400件!她上第一堂课想退费 4万块直接蒸发

(图/今周刊提供)

台湾有1万7千多家补习班,比便利商店还多,每年衍生的消费纠纷,近8成与退费相关。现行法规过度向业者倾斜,面对合法却不合理的退款机制,消费者只能当冤大头?

全台上万家供你我短期进修的补习班,竟藏着不少退费争议!

大学打工族小邱花了8万元,报名实体英语课程,上完第一堂课后,觉得内容不符预期,申请退款却只拿回一半的学费,4万元直接飞了。另一名购买线上课程的王小姐,签约一周后反悔,即使赶在开课前退费,仍被业者索取高达两万元违约金,申诉也讨不回。

这类消费争议并非特例,几乎天天都在上演。据行政院消费者保护处统计,台湾每年有4至5百例补习退费申诉案件,多数学生面对补习班退费办法,只能「哑巴吃黄连」。关键就在现行法规给予业者过大的喊价空间,让他们得「合法」订出有利自身的条件,似有坑杀消费者之嫌。

因地制宜 授权各县市自订

目前补习班退费规定,以教育部《短期补习班设立及管理准则》母法为主,订有「三阶式」退费级距,学生在开课日前提出退费,业者应退还总额90%,且收取金额以1千元为上限;在开课后到课程三分之一间退费,业者应退还50%;若课程超过三分之一才提出退费,业者得全数不予退还。

同时,教育部也授权各县市自订更有利消费者权益的版本。以六都来看,新北市完全采用中央「最低标准」,其余五都则有缩小级距,改采五阶或六阶式退费,版本不尽相同。除了台南市开课前可全额退款,其余县市即使一堂课未上,仍会被收取5%至10%费用;开课后也多以课程「三分之一」为基准线,超过就一毛不退,仅台中市和台南市对消费者相对友善,放宽到超过「二分之一」才全额不退。

只是,补习费动辄数万元,甚至数十万元起跳,只上一、两堂课,退费就得扣除总额50%的违约金,引发处罚过重的质疑。身兼消基会副秘书长的律师周逸滨指出,许多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会设违约金上限,不会全额没收,现行短期补习班退费规定只用两个时间点切三段,无法将不同情形考量在内。

「各个退费阶段,应做更细致的区分。」周逸滨认为,退费机制的设计,要能反映业者在每阶段因消费者终止契约,实际产生的损失,像是学生在课程三分之一退出时,业者真的已投入百分百的成本吗?或是学生少一人,其实对开课影响不大?这些因素都应纳入考量,重新检视退费比例是否合理。

不过,面对外界建议修正退费机制,教育部仅强调,中央订的是全国一致的「最低标准」,有为地方政府保留弹性,各县市可因地制宜,订定更有利消费者的规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