补习班主任对女童4度伸狼爪!她哭喊:不喜欢师丈这样 妈一听怒告

桃园罗姓补习班主任遭指控在2018、2019年间,趁接送6岁女童乘机娃娃车上抚摸下体,女童事后向妈妈哭诉「不喜欢师丈这样」才曝光。(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某补习班罗姓主任在接送6岁女童时,乘机在娃娃车上抚摸其下体,女童即使不愿意仍遭强制猥亵,女童返家上厕所时因疼痛曾向妈妈哭诉「不喜欢师丈这样」,而妈妈察觉后气得验伤提告;罗在侦讯时坦承犯行地院查出罗曾4度对女童强制猥亵。法官痛斥罗强制猥亵的行为,已严重影响未满7岁女童身心健全发展,审结依4个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判处10年有期徒刑,本案还可上诉。

检警调查,罗姓男子杨梅区某私立补习班当主任,负责补习班课后辅导与开车接送学童上下课,罗在2019年8月至2020年5月间,趁着接送班上6岁女童上下课,多次命其坐到副驾驶座上,接送途中乘机将其裤子脱下来,停车在路当中乘机抚摸下体,

女童因感觉不舒服拒绝,却仍遭罗继续猥亵,直到去年5月女童回家和妈妈说上厕所下体疼痛,对方询问原因才惊觉小孩受害,妈妈愤而带女童验伤提告。

检方讯时,罗男对于强制猥亵均坦承不讳,女童也证称,都称呼罗男「师丈」,在去安亲班的车上会被罗把位置换到旁边,罗还脱她内裤摸尿尿的地方,不喜欢师丈这样摸她,所以有把脚夹起来,但罗一直硬要摸。另外,女童的母亲也提出质问对方时,罗男的道歉影片对话纪录等,检方认为罗犯嫌明确依法起诉。

法院指出,罗男无视女童年幼,心里人格发展尚未健全,竟朝她4次猥亵,戕害其心灵两性认知,客观上并无足以引起一般同情之处,不予减刑。

法院审酌,罗从事补教业,本应善尽保护、教育之责,竟萌生淫念,对未满7岁的女童强制猥亵,严重影响其身心健全,4个对未满14岁女子犯强制猥亵罪,各判有期徒刑3年4月,应执行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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