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0-18岁教养场所严禁美猪 市府立专案组「检出瘦肉精罚2亿」

新北辅导稽查食品业者,落实「莱猪清楚标、民众安心购」。(图/卫生局提供)

记者罗婉庭/新北报导

自110年元旦起,中央将开放含莱克多巴胺猪肉进口并放宽猪肉莱克多巴胺残留限量产地标示新规定。新北市政府卫生局立即跨局处成立专案,加强辅导业者原产地标示,并须依照新北市食安自治条例,登录于新北市食材登录平台,标示不实者最高可处2亿罚锾;以及0-18岁教养环境供膳场所,一律采用国猪肉产品

市长吴明机指出,中央开放莱猪进口,新北市自9月起已针对辖内肉品进口商、肉品工厂餐厅、大卖场及市场摊贩等进行猪肉原产地标示辅导,预计年底前完成5000家次。110年1月起将扩大稽查并提升检验量能,抽验肉品来源追溯及原产地标示,不合格者将以违反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处办。

吴明机表示,新北市也会在年底前与午餐团膳业者变更契约,要求供膳场所如托婴中心幼儿园、课照中心、学校等,猪肉一律采用国产肉品。另一方面,新北市会透过跨局处合作,包括农业局做好肉品溯源、卫生局扩大稽查抽验食品、经发局加强对肉品加工厂商辅导,结合政府与民间的能量,从各环节阻绝莱猪进入学生口中,用具体行动来守护孩子安全。

卫生局副局长许朝程说明,倘未依规定标示猪肉及其原料原产地,可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第47条,处3万至300万罚锾;产地标示不实者,依同法第45条,可处4万到400万元罚锾;如检出莱克多巴胺超标,依同法第44条,可处6万以上2亿以下罚锾。

许朝程进一步指出,为强化食材溯源及资讯透明,新北市于107年底通过食安自治条例也能让市民随时检视肉品来源。自治条例第7条规范公告之食品业均须依规定在新北市食材登录平台登录猪肉原产地,倘未依规定登录者,可依本条例第17条,命其限期改正,届期未改正者,处3千元以上10万元以下罚锾,以维护本市市民饮食权益

新北市政府日前号召新北市餐盒同业公会、食材供应商、幼儿教保团体、托婴团体、补教团体、家长团体等14团体代表及学校校长,由侯友宜市长亲率教育局社会局、卫生局、农业局及经发局相关执行团队,共同宣誓供应国产猪。

侯友宜当时表示,0-2岁的托育机构、2-6岁的幼保机构、7-18岁学校及补教机构,是肩负成长期孩子生活的主要环境,市府特别号召各业者及团体响应,从0-18岁所有教养环境供膳场所如托婴中心、幼儿园、课照中心、学校等,自明年起采购猪肉都一律采用国产品。他也特别要求教育局务必在年底前完成各校午餐契约变更、增列罚则,公开肉品来源讯息,并请农业局做好肉品溯源、卫生局扩大稽查抽验食品、经发局加强对肉品加工厂商辅导。

▲新北市辅导及稽查食品业者,落实「莱猪清楚标、民众安心购」。(图/卫生局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