影/台中市府开第一枪!坚持「瘦肉精0检出」 违者开罚3万起跳

文/中央

(中央社记者郝雪卿台中29日电)中央政府拟订进口猪肉莱克多巴胺安全容许值,但台中市政府说,据台中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规定,猪肉及产制品不得检出瘦肉精,检出就罚新台币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

▲台中市府要求猪肉产品不得检出瘦肉精,违者开罚新台币3万以上、10万以下。(图/路透

总统英文昨天宣布,经这几年评估,她责成相关部门,在保护国民健康下,依科学证据、国际标准,订进口猪肉莱克多巴胺安全容许值,及放宽30月龄以上美国牛肉进口。

中市府今天表示,台中市食品安全卫生管理自治条例规定,制造、加工调配、包装、运送、贮存、贩卖、输入、输出、作为赠品或公开陈列的猪肉及相关产制品,不得检出乙型受体素(如莱克多巴胺等瘦肉精)。

中市府说,即使中央宣布将开放含莱克多巴胺美猪进口,中市府仍将继续依自治条例规定维持「零检出」,依规定加强猪肉抽验,一经检出就开罚。

中市府说明裁罚标准表示,猪肉检出乙型受体素如果超过中央规范容许量标准,将依食品安全卫生管理法罚6万元以上、2亿元以下;即使未超过中央容许量标准,仍将依自治条例罚3万元以上、10万元以下,且得连续处罚。

此外,因应放宽30月龄以上美国牛肉进口,中市府说,依规定加强检验,严格要求落实原产地标示,如果未标示将依食安法罚3万元以上、300万元以下;标示不实罚4万元以上、400万元以下。(编辑李明宗)109082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