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分手! 男奥招尽出想挽回女友 换来8月牢狱

一名男子不愿与女友分手,3度以简讯照片电话恐吓对方,遭到法院判刑。(示意图/Shutterstock)

一名范姓男子与廖姓女子分手后仍留念,几次传简讯要胁廖女,称他要向媒体爆料廖女的家族丑闻,还无故传廖女的裸照给她,又打电话或传简讯给廖女称「得不到就毁掉你」、「XX就送给你,上断头台」等语。新竹地院恐吓罪,判其8月徒刑。缓刑2年。

判决书指出,范男与廖女原为男女朋友,但两人分手后,范男却于2019年7月间通讯软体向廖女传送,「我一定说,就冲你要我上法,我会先告知廖XX家族丑闻,请周刊」、「继续说,我已问过周刊,记者报导权」、「最好快去找廖XX说,相信她说不定也会上周刊」等文字内容

又于同年月间,范男以通讯软体无故传送两人于交往期间所拍摄下的廖女裸睡照片与私密部位照片,以此要廖女不要和她分手;再于,同年月间,廖男以电话方式,向廖女说,「得不到就毁掉你,然后我会自戕」、「我得不到你,我也不会让别人得到你」等语。

廖女不堪其扰,便向台中地院声请核发保护令获准,但范男却无视保护令,仍在同年9月间以通讯软体向廖女传送,「XX就送给你,上断头台」、「唯一能版(扳)回的方式,你我都消失,或结婚做给众人看」等,案经廖女报警提告,经由新竹地检署侦结起诉。

对此,范男于法院准备程序简式审判过程中均坦承犯行,再透过物证等,法官认定范男的自白与事实相符,然,范男与廖女有纠纷,却不以理性解决,前后恐吓廖女3次,已造成廖女心生畏惧。

新竹地院法官考量,范男与廖女达成和解,且廖女多次表达愿意给范男一次机会,酌情后,依恐吓危害安全等3罪,各处2月、3月以及3月徒刑,又依违反保护令罪,处4月徒刑。应执行8月,缓刑2年,期间交付保护管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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