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想再吃泡面」年轻女离家约性交易 到旅馆反悔竟遭性侵

林男不满女子反悔,恼羞性侵,遭新北地院判刑3年6个月。(图/记者陈雕文摄)

记者柯沛辰综合报导

年轻女子小琳化名离家出走,长期窝在网咖吃泡面,后来结识林姓男子双方相约性交易不料去年6月见面后,小琳反悔想逃跑,竟遭林男勒脖性侵。新北地院审理后,24日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6个月,全案可上诉。

根据《自由时报》报导,小琳出庭控诉,她不想再吃泡面,才答应到旅馆帮林口交,但内心不是真的想性交易,而是希望对方食物给她吃。双方见面后,她借故想脱身,不料林男恼羞成怒,强行勒脖性侵。

林男辩称,双方协议3万元包养,口交是义务事项,双方你情我愿。不过,法官审酌,小琳向旅馆求救时声泪俱下、曾用防狼喷雾制止,加上双方简讯内容,因此不采信林男辩词,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6个月。

至于伤害罪部分,双方和解,公诉不受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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