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抓大财团破坏国土、却拿小农开刀 原民怒:假环保!
高雄市桃源区原住民于2010年底收到市政府函文,指其「林业用地」上重植梅树,违反《水土保持法》,要求限期伐除,并裁罚部分梅农累计近30万。高雄市原住民保留地权益自救会会长理断牧师24日于记者会表示,当初政府鼓励种植梅树,而且梅树是「深耕性树木」,是水土保持的极佳作物,不懂为何政府在未经协商下就要求「全数伐除」;权益受损的原住民不排除于26日召开「再审之诉」时到高雄地方法院抗议。
▲ 台湾原住民族部落行动联盟共同怒吼,「政府到底想把原住民怎样?」(图/记者陈佳雯摄)
高雄市政府日前以桃源区土地为宜林地之山坡地而属于「超限利用」,因此依水土保持法规定,限期伐除,并于再度场勘查后,裁处梅农10万元罚缓,累计近30万,受罚之原住民不服,提起诉愿,遭到驳回,因此以高雄市政府为被告,向法院提起再审之诉,将于26日召开第一次调查庭。
负责本案的诉讼律师林三加说,先前的判决里没有考虑到原住民使用土地的习性,因此法院应该仔细调查原住民「超限利用」的问题,因为有些自私的商人的开发确实是超限并破坏国土,但在此案里是错误解读原住民的土地使用方式,希望政府可以审慎做出整体调查跟整理,发现问题,而不是对使用传统保留地务农的原住民开刀。
台湾原住民族政策协会理事长伍杜‧米将则批评,这是「假环保、真灭族」,绝对不是环保正义,要保护环境却「污名化原住民」,真正的违法却不抓,像是许多政府BOT案子正在侵害环境跟原住民权益,让他们不禁想问,「到底想把原住民怎样?」
因此共同提出三样诉求,首先是撤销片面的水保裁罚,并依据《原住民基本法》规定,协商出真正的水土保持做法;再来,原住民地区要采行「在地化土地管理模式」,不是林务局认为有经济价值的才叫种树,应该尊重原住民的在地生态智慧;最后,政府应检讨不当造林以及造林补偿的政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