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機師恐罷工 消基會:旅行社不能要求消費者擔所有損失

长荣航空机师工会合法取得罢工权利,如长荣航空机师工会启动后续罢工行动,将成为台湾航空史上第4次罢工事件。记者黄仲明/摄影

桃园机师工会22日统计长荣航空机师工会罢工投票结果,以超过9成同意票,让长荣航空机师工会合法取得罢工权利,如长荣航空机师工会启动后续罢工行动,将成为台湾航空史上第4次罢工事件。消基会表示,这两天已开始接到消费者来电询问,预定出国期间正是长荣机师罢工的可能期间,因此,要退机票,遭航空公司收退票手续费;参团者,也遭旅行社扣违约金,消费者纷纷跳脚表示,机师罢工,消费者成为任人宰割的俎上肉了。

消基会指出,航空公司罢工事件的发生,每每冲击旅游消费者的权益,消费者除承受旅程受阻、旅行团无法出团或行程延误泡汤、无法回国等诸多困扰不便外,更有可能衍生其他财务重大损失。旅行社应对游客按比例赔偿旅游费用,而不该反过来要消费者负担全部损失。

消基会表示,消费者已安排行程后,方遭罢工突袭,职业团体为了自身劳动权益诉求,牺牲消费者权益,实属不义,因此,消基会要求劳动团体罢工前应有一定期间的预告准备期,足以让消费者事前因应,免生争议。

消基会尊重劳工罢工权的行使,但认为消费者权益的维护也应受到同等重视,因此除呼吁行政主管机关应积极介入,协助长荣航空劳资双方消解歧见寻得共识,祈让罢工疑虑消弭于无形,免对消费者权益,甚至旅行业者权益造成重创外。

罢工之势已箭在弦上,消基会呼吁主管机关应严加督促业者提前规画应变方案,降低对消费者权益冲击及损害的程度。如罢工行动真无法避免,也应强力要求航空公司及旅行社妥善安排各项因应措施,积极协助旅客转机、退票、退款等事宜,避免群愤重演,届时又需耗费庞大社会资源,处理衍生的消费纠纷。

消基会重申,依司法实务见解,罢工为一通常事变,而非属不可抗力情事。依据法律,航空公司是旅行社旅游契约的履行辅助人,航空公司的过失,债务人(旅行社)应与自己之故意或过失负同一责任,旅行社当然应该依《国外旅游定型化契约应记载及不得记载事项》第12点有关「可归责于旅行社致无法成行」的规定,依业者通知无法成行距出发日期的长短,对旅客按比例赔偿旅游费用(最高可赔偿到100%),而不该反过来要消费者负担损失。所以,个别消费者透过旅行社购票,亦应比照处理。

消基会亦提醒消费者,在春节期间若有出国计划,应尽速就出国行程之机票、食宿安排等预作生变计划;若属参团活动,则应与旅行社保持联系,掌握进度,但无论如何,投保旅游不便险是防杜班机延误、行李延误、旅程取消、旅程更改、行李损失、旅行文件损失等诸多风险的预防措施。

消基会也要提醒消费者,部分保险公司已声明,就「已宣布或已发生罢工或工运活动」后始投保旅游不便险者,系为除外条款,不为理赔范围,因此,消费者在投保前应确认罢工是否为拒赔或不赔范围,免生另类争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