持「电击棒」性侵、干洗女网友 小开:曾被仙人跳有阴影

记者陈丰德新北报导

桃园一名资源回收场张姓小开,日前透过网路认识一名女子双方约20日约见面后,约会期间小开哄得女子开心,当日晚间10时许一同前往三重正义南路上的旅社,一进到房间内小开就将房门锁上,并从口袋掏出电击棒,控制女子行动后并强行性侵,趁被害女子洗澡时洗劫钱包内的1万2千元后逃逸,专案小组获报后隔日在桃园住处将小开逮捕归案。

▲桃园小开持电击棒性侵、干洗女网友。(图/记者陈丰德翻摄)

警方调查,31岁的张姓男子在桃园开设资源回收厂,日前透过网路色情软体结识,并用通讯软体联系,骗得女方心花怒放后,20日约在新北市正义男路上见面,张男凭借多年把妹经验,让女子卸下心防,配合张男进到旅店内打算好好休息。

不料才一进到房内,张男就把大门锁上,并从口袋掏出电击棒后故意启动,发出「滋滋」的恐怖电流声响,以此控制女子行动后,将他压在床上性侵得逞,并趁女子进入浴室洗澡时,洗劫被害人皮包新台币1万2,000元之现金后逃逸。

▼张男犯案后离开三重旅社。(图/记者陈丰德翻摄)

▼张男犯案所持的电击棒。(图/记者陈丰德翻摄)

被害女子返家后惊魂未定,当日在友人陪伴下向三重警方报案,警方立即组成专案小组,经调阅监视器后确认犯嫌身分,21日上午趁张男早上欲出门溜狗之际,众警力一拥而上将其制伏,另在犯嫌住处起出犯案之电击棒、穿着衣裤赃款1万2千元。

警方表示,张姓犯嫌当狡猾,已将相关通话纪录资讯全部删除,警方怀疑犯嫌非初次犯案,正在扩大追查当中讯问时他坦承强盗财物情事,却辩称并没有性侵被害人,还说「不是为了钱犯案,是因为之前被仙人跳过,才会随身带电击棒!」全案讯后依加重强制性交、强盗结合强制性交等罪移送侦办。

三重分局李安淳表示,强盗罪结合强制性交罪刑度为最少10年以上之重刑,该行为严重破坏社会治安,被害人心中更留下不可抹灭的伤害,本分局对于相关犯罪行为铁腕强力侦办,治安作为无死角,秉持「勿恃敌之不来,恃吾有以待之」之态度,让歹徒无所遁形全力维护社会治安

▼警方在张男家中查扣赃款及衣服证物。(图/记者陈丰德翻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