约女网友上摩铁3万援交 小开持电击棒恐吓性侵遭判13年10月

桃园张姓小开持电击棒性女网友。(图/记者陈丰德翻摄,下同)

突发中心新北报导

桃园1名资源回收厂张姓小开从网路论坛上认识1名女子,2人相约摩铁见面,但张男却带着电击棒赴约并恐吓女子乖乖听话,先洗劫她皮包内的1万2千元,再对她性侵得逞。新北地院审理强盗强制性交罪,判处张男13年10个月徒刑

警方调查,31岁的张男在桃园开设资源回收厂,2018年12月20日透过网路论坛认识该名女子,2人说好相约在新北三重区某摩铁以3万元性交易,没想到张男竟带着电击棒赴约,一进摩铁就把大门锁上用电击棒恐吓女子。张男洗劫女子皮包内的1万2千元,还将她强压在床上命令她脱光衣服、戴上自备的保险套,对她性侵得逞。

▲张男用电击棒恐吓女子。

▲张男与女子相约在摩铁,却持电击棒恐吓女子性侵得逞。

被害女子在友人陪伴下向三重警方报案,警方经调阅监视器后确认张男身分,2018年11月21日上午趁张男早上欲出门溜狗之际,众警力一拥而上将其制伏,另在张男住处搜出犯案之电击棒、穿着衣裤赃款1万2千元。

警方表示,张男将相关通话纪录资讯全部删除,且坦承强盗财物情事,却辩称并没有性侵被害人,还说「不是为了钱犯案,是因为之前被仙人跳过,才会随身带电击棒!」全案讯后依加重强制性交、强盗结合强制性交等罪移送侦办。

▲▼警力在张男住处搜出犯案之电击棒、穿着衣裤及赃款1万2千元。

新北地院审理时,张男的辩护人说,张男过去从事性交易曾被骗,认知能力较低,而女子没有反抗或拒绝,张男才误认对方同意发生性行为

法官认为,张男当时说要带3万元性交费却没带,反而携带电击棒威胁女子,更强盗对方财物,照道理说,女子怎么能「无偿」提供张男服务,且张男犯态度不佳,因此不采信张男说词。新北地院依强盗强制性交罪判处张男13年10个月徒刑;尚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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