打击消费乱象 北京拟设预付卡7天冷静期

为打击消费乱象北京拟设新规定,要求预付设置7天冷静期。(示意图,shutterstock)

很多大陆消费者遭遇过包含在教育培训体育健身、美容美发、洗车行业中,单用途预付卡经营活动中的「霸王条款」,像是不按承诺提供服务关门闭店退费难问题。近日由北京市商务局市场监管局起草的《北京市单用途预付卡管理条例》(征求意见稿),提出消费者在签署合约次日起的7日内,尚未使用单用途预付卡兑付商品或服务的,有权单方面无条件解除合约,经营者应一次性按原管道退还全部预付费用

根据大陆央广网引述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刘俊海指出,征求意见稿中有多个值得关注的亮点,第一是7日以内未用卡要无条件全部退费,这实际上是消费者权益保护法规定的消费者的后悔权的延伸。

第二是如果合约出现霸王条款,要引进行政处罚罚款3万元人民币;第三是如果经营者跑路,必须一次性返还余额等。

实际上,除了北京,《江苏省预付卡管理办法》已经于4月1日正式施行,安徽上海等多地也都在积极研究相关政策。北京市康达律师事务所律师韩骁表示,此前单用途卡经营活动中乱象频发,对消费者的合法权益带来损害,此类条例的陆续实施将会赋予经营者更多的法律义务,减少钻法律漏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