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未成年人刑责年龄调整 特定情形个别下调

▲入狱示意图。(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刘亭综合报导

近年来大陆发生多起未成年严重犯罪,但都因为年龄未达刑法规定刑责年龄,以及《未成年保护法》,让凶手不用面临严惩,引起外界诟病。大陆十三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二十二次会议今(12)日举行,未成年人保护法修订草案拟提请三审

根据澎湃新闻报导全国人大常委会法工委发言人臧铁伟表示,近年来低龄未成年人严重犯罪的案件时有发生,对这一问题大家共识是应当管起来,既是矫正犯罪的需要,也是保护受害人正当诉求和利益的需要。

臧铁伟说,对犯罪的未成年人,仍应坚持实行教育、感化、挽救的方针,坚持教育为主、惩罚为辅的原则。对低龄未成年人犯罪既不能简单地「一关了之」,也不能「一放了之」。

臧铁伟指出,经反复研究,草案二次审议稿拟「两条腿走路」,一方面在特定情形下,经特别程序,对法定最低刑事责任年龄作个别下调;另一方面,考虑刑法修改和预防未成年人犯罪法修改相关问题,在完善专门矫治教育方面做好衔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