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陆修订保密法条例 强化公司责任及涉密人员限制
▲大陆近些年不断强化国安立法。(示意图/CFP)
文/中央社
中国修订「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强化公司保密责任与对涉密人员的限制,若网路公司泄密最高可处225万罚款,该条例还对涉密人员的出境与离职做出规范,外媒分析恐进一步削弱外企在中经商信心。
中国国务院23日公布修订后的「保守国家秘密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将于9月1日起施行。
新华社22日报导引述中国司法部和国家保密局官员的说明,指出「条例」强化党对保密工作的统一领导,并表示,随着资讯科技的普及,「面临的泄密、窃密风险也更加多样化、隐蔽化,窃密与反窃密斗争逐步体现为科学技术能力的竞争与对抗。」因此修订「条例」更加重视科学技术的保密,以及资讯设备和系统的保密管理。
华尔街日报25日报导指出,根据「条例」规定,所有被定义为「网路运营者」的实体(包括网路公司和网路基础设施供应商)都必须建立机制,以检测和处理机密资讯泄漏和其他保密违规行为,还必须配合相关部门展开与国家机密有关的调查和监管行动。
根据「条例」,相关部门可要求网路运营者对涉及国家机密的事件采取补救措施,对于未能履行保密和制止泄密职责的单位和个人将予以罚款,网路运营者最高可被罚款人民币50万元(约新台币225万),个人最高可被罚款人民币10万元。
路透社24日报导表示,「条例」赋予警方更广泛的权力调查违规行为,并要求私人公司采取措施保护国家机密,还会对泄密人员追究法律责任,涉及犯罪情节者可追究刑事责任。
「条例」也规定,涉密人员未经批准不得出境,必须经过保密教育训练后方可出境。若要离职,则需要签订离职保密承诺书。
华尔街日报指出,修订「条例」凸显了中国国家领导人习近平发起的全面反间谍运动。近年中国与西方国家围绕各自所称的间谍活动多次交锋,就网路攻击、间谍活动和其他形式的情报收集活动发出公开警告,并高调逮捕了多名涉嫌从事间谍活动的人员。
报导说,中国政府向国内开展宣传,敦促公众对窃取国家机密的行为保持警惕,中国当局还打击尽职调查公司,并对外国公司展开突击搜查和法律审查,这些执法行动削弱了外企在中国经商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