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马官员「开车门」害女大生撞伤 拥「免死金牌」没出庭不起诉
▲女大生控告马国驻台官员过失伤害,却因外交人员的刑事豁免权告不成。(示意图/取自pakutaso)
马来西亚驻台官员贺哲铭,日前搭外交使节车到台北清真寺附近洽公时,从左后侧下车,后方女大生骑车经过,闪避不及撞上摔车,全身多处擦上,贺却和司机在警方到场后自行离去,被依过失伤害、肇事逃逸送办,台北地检署传唤贺出庭说明,却空等1小时没人来,最后外交部发函表示贺具有外交豁免权,检察官30日处分不起诉。
据了解,年约40的贺男是在8月间,由驾驶开着挂有「外」字车牌的公务车,到台北市新生南路二段60号附近时,贺男从左后座下车,一开车门,就害从后方骑车经过的女大生撞上倒地受伤,警方获报到场后,贺男和驾驶分别离去。
女大生控告过失伤害、肇事逃逸后,由父亲陪同出庭,抱怨肇事者从来没有联系,只把事情交给保险公司处理,但也没个下文,检察官为此函询外交部礼宾处,确认贺男的身分,同时开庭传唤贺男,结果等了1个小时,贺男没请假也没出庭。
而外交部则是陆续回函、转发马来西亚友谊及贸易中心函文,确认贺男是马国驻台官员,在台享有刑事豁免权,检察官因此依《刑事诉讼法》第252条相关规定,将贺男处分不起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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