答應曖昧期女同事當君子卻硬上 判刑3年8月
新北市颜姓男子前年追求同公司已认识2年的女同事,见可与对方牵手、亲吻的暧昧情况,骑车载女同事出游后带回住处聊天,颜男不顾女同事拒绝强行性侵得逞挨告,新北地院日前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可上诉。
判决指出,颜姓男子2023年追求公司女同事,见已可与对方有牵手、亲吻的暧昧情况,同年8月11日骑机车载女同事出游后,当晚8时许,颜男强调会当君子不会发生性行为,女同事才答应随同返回男住处聊天,没想到颜男最后仍不顾女同事口头表示不要且出手推开拒绝之意,强行性侵得逞。
「已经上头」、「没有克制自己」、「没有遵守我跟你的承诺。」受害女同事报案后表示,2022年7月进入公司,与颜男是同一部门同事,颜有在追求她,案发前虽有牵手、亲吻等亲密行为,当时算是暧昧追求的阶段,还没有正式成为男女朋友过。颜男事后虽不断与受害女同事道歉,但迄今仍未达和解。
法官认为颜男为满足一己私欲,在双方仍处交往暧昧期间,违反女同事意愿强行性交,致女同事心理受到相当程度创伤,且犯后否认犯行,日前依强制性交罪,判刑3年8月,仍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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