歹厝边!半夜敲锅打铁吵死人 邻一句话提醒...遭木棒K击太阳穴
▲新竹一名洪姓男子,因邻居受不了他长期发出噪音,好心劝阻他竟火爆拿木棍殴打。(图/达志示意图)
洪姓男子与徐姓女子为邻居关系,但因洪男长期半夜发出噪音,造成邻居困扰,有天徐女向洪男反应噪音问题,令洪男心生不满,竟持木棍直接朝徐女太阳穴打,更造成徐女右手流血不止,赶紧跑掉报案,新竹地院依伤害罪,处有期徒刑3个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1日。
根据判决,徐女证词表示与洪男是邻居,两人就住隔壁,去年11月下午4时许,洪男骑着摩托车要回家,在住家门口遇到徐女,好心上前跟洪男说,「晚上不要吵,不要拿着锅子、铁来敲,这样害得大家都不能睡。」没想到洪男竟转身回家持木棍冲出来打她,一棍就朝徐女右边太阳穴的方向打,右手也流血,只好一直跑,刚好有员警经过,才遭制止,赶紧去就医。
洪男供称,他骑车回家时,看见徐女拿着竹竿向他辱骂五字经2次,他才会回家拿木裩冲上去把徐女的竹竿打掉,想自我防卫。不过洪男于复讯时改称,他当天5点多回家,徐女立刻就拿着竹竿挥打他,还辱骂五字经,才会回家拿木棒防卫。又再审理时供称,他回到家打开铁门,机车停好又走出来,徐女就拿着竹竿冲进来骂五字经;对此洪男不断更改证词,前后供述不一,法官认为相当可疑。对此法院勘验现场录影光碟,发现徐女根本没冲向洪男并挥舞竹竿,认为洪男持木棒防卫与事实不符。
法官审酌,邻居关系本应相互礼让、配合,以共同寻求彼此之最佳居住利益,无论彼此间究因何等因素、有争执应循理性方式加以沟通解决,然而洪男于案发后始终否认犯罪、且前后供述矛盾不一意图卸责,考量洪男前无前科、素行尚佳,故处有期徒刑3个月,如易科罚金,以1000元折算1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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