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市长曾提「酒驾肇事当场没入车子」 林佳龙:我想法没变

交通部长林佳龙立院委会针对酒驾防制、修法进行专案报告。(图/记者屠惠刚摄)

记者赖文萱/台北报导

近来酒驾肇事致人死伤事件层出不穷,引爆民众怒火,每年仍有10万件酒驾在发生,如同10万颗盲目飞弹路上乱窜。交通部长林佳龙25日就酒后驾车现况、防制作为暨修法计划赴立院进行专案报告,立委叶宜津在质询时问及,过去林在担任台中市时期,曾提「只要酒驾肇事,就当场没入车子」,如今当上交通部长,是否仍支持?对此,林佳龙回应,他的想法没有改变,但这还得研议相关配套。

▲警察在路上临检,针对用路人进行酒测。(图/ETtoday新闻资料照)

林佳龙过去担任台中市长时期曾表示,酒驾是严重的公害,很多无辜受害者在路上好好地开车,结果被酒驾的人撞到,如果有这样的意外发生,那么车子就变成了犯罪工具,应该要当场没入。他说,假设有双B名车被没收,大家就会知道其效果了。

▲立委叶宜津指出,防制酒驾,但道安课程效果不佳。(图/记者赖文萱摄)

叶宜津在质询时举出林佳龙过去的提案询问他当上交通部长后,是否还是支持?对此,林佳龙回应,他的想法没有改变,同样也是支持的,但在执法上需要有配套,因为可能有酒驾没肇事、租车等等的情节,这些配套都要纳入考量

叶宜津则强调,管它是耍帅用的劳斯莱斯,还是生财用的小货车,不管是开什么车,只要酒驾就要没收哪辆车。她也提出,拒绝酒测不仅是妨害公务,应该要直接以酒驾来处理,甚至要当严重的酒驾犯罪。立委李昆泽也指出,根据统计,每年还是有10万件酒驾发生,这就像是路上有10万颗盲目的飞弹在乱窜,随时都有无辜的民众受到威胁。他询问警政署目前针对酒测临检的比例,警政署回应,全国性是每月2次,各地县市政府每月约6-8次。另外,酒驾陪乘者也应该纳入处罚,但不可无限上纲,严格要件要限制在「明知」,处罚程度必须与酒驾行为人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