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森电视交易案未完成 台数科股东常会表决通过解除董事竞业禁止案  股东批违法无效

台数董事简森垣。(图/记者季相儒摄)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台湾数位光讯股份有限公司(台数科)今天(26日)召开106年度股东常会,除了提请股东承认财报决议公积转增资外,还有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议案会议上有股东表示,参考公司法规定,由于东森电视交易案至今尚未完成,而就一个未来不确定甚高之交易案且尚未实质担任董事即提前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决议,恐有违法、无效之虞主席简森垣表示尊重股东发言后,不做解释,随即表决通过,然后宣布散会

台数科26日召开106年度股东常会,除了提请股东承认财报、决议公积转增资外,还有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议案,也就是针对台数科未来若成功购并东森电视后,由于台数科与东森电视经营项目相同且有竞业关系,所以需经股东会特别决议同意后,才能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规定。

不过会议上有股东表示,根据公司法第209条董事竞业禁止之立法真意,乃因董事依公司法对公司有忠实及善良管理人之义务,又董事于执行业务之时,必定因此得知公司之重要资讯营业秘密,为了防范泄密与利益冲突,才规定若董事为自己或他人为属于公司营业范围内之行为应对股东会说明其行为之重要内容并取得许可

该股东说,根据经济部商字第8621697号函意旨,董事应于「事前」、「个别」向股东会说明其行为之重要内容,并取得许可,并不包括由股东会「概括性」解除所有董事责任。但观台数科股东会议事手册上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范围,列了包含伟齐公司、伟育公司、东森电视事业公司等十间公司,并未个别说明其行为之重要内容,有违公司法第209条规定和经济部商业函令意旨。况且东森电视交易案至今尚未完成,就一个未来不确定甚高之交易案且尚未实质担任董事即提前解除董事竞业禁止之决议,恐有违法、无效之虞。

对于股东的发言,主席简森垣表示尊重,不做解释,随即表决通过,然后宣布散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