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森电视案」遭否决 NCC树立起媒体交易案典范

东森电视案,NCC树立媒体交易典范。(图/林睿康记者摄)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今天(31日)以考量系统频道的垂直整合、言论多元、产业发展资金执行能力员工权益买方开放式投资架构易生党政军条款疑虑等理由,不同意「台数科收购东森电视案」。NCC此举不仅依照广电三法依法行政,更是参考过去案例,遵循行政一致性自我拘束原则,尤其是确立了多系统经营者(MSO)不能拥有全国性新闻频道,将有助于媒体市场的稳定。「台数科收购东森电视案」去年十月发展至今,从垂直整合、高财务杠杆、党政军到上市公司不宜买媒体等议题,都不断考验NCC委员们的智慧。此交易案中间虽然传出台中市林佳龙企图用政治力介入干预,但最终NCC 依法行政, 遵循「行政一致性自我拘束原则」,守住「党政军退出媒体」最后防线,也维持目前媒体市场的稳定。在垂直整合部分,NCC正视到台数科集团虽然只占有线电视整体市场约10%,但是在中台湾显著地位,尤其在经营区都是独占,具有绝对优势地位。而且台数科如果成功整合了东森电视,将有十三个频道,尤其还有两个新闻频道,将成为有线电视NO.1,市场地位将更强大,可能有妨碍竞争的疑虑,更何况台数科还曾有任意移频的不良纪录。在资金执行能力部分,台数科集团为了并购东森电视、新永安与大扬两家系统台,跟银行团贷款了253亿元,高财务杠杆操作早就被外界质疑,而且从台数科今年第一季的财务报表和低流动性股票状况,外界更忧心其还款能力,而这部分NCC终于注意到,成为否决此交易案的理由之一。此外,台数科在宣布收购东森电视前,其实已经有A-One体育台、中台湾生活网频道、叮当成人电视台冠军电视台和冠军梦想台5个卫星频道,频道数量虽然没有东森加超视(8个)、纬来(7个)、三立(6个)多,但也与八大(5个)、年代加壹电视(5个)相当,更超出中天(3个)、非凡(2个)。只是,细看台数科所经营的频道,不仅画质与HD相差甚远,内容更充斥赛鸽、算命和卖许多保健食品。而这样的经营内容也让NCC委员看到,质疑台数科并无能力经营东森电视。这次NCC另一个否决理由,是买方开放式的投资架构易生党政军条款疑虑,事实也确实如此,因为上市公司基于证券市场交易原则及股份自由转让原则,以及公开发行股票公司股务处理之规定,无法拒绝被任何党政军直接或间接投资可能。回顾「大富并凯擘案」、「TVBS案」、「八大案」和「TBC案」,哪一个交易案不是用私人名义收购媒体,更何况在「TBC案」中,这届NCC委员还做出「申请人与其关系企业之股份或出资额不得转让予鸿海、亚太或其控制与从属公司。」的附负担附款,早已确立了上市公司不得经营媒体的「行政惯例」。NCC此次的「不予同意」决议视野绝非外界所称「一、两张股票卡住百亿元交易」那么狭隘,而是通盘性的考量所做出的结果,相信之后所有的媒体交易案,NCC将秉持这些原则进行审查,确保台湾媒体交易环境的秩序,值得高度肯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