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森电视案遭否决 媒观和媒改肯定NCC但盼反垄法尽速公布

东森电视案遭否决,媒观和媒改肯定NCC但盼反垄法尽速公布。(图/翻摄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网站

记者林睿康/台北报导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周三否决「台数科收购东森电视案」,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和公民参与媒体改造联盟今天(2日)发表共同声明,除了肯定NCC的审理态度,也呼吁NCC应该信守先前的公开承诺,《反媒体垄断法》草案应于今年六月底前尽速公布,切勿拖延,以符合公民社会自反媒体垄断运动之后的期待与保障媒体市场的多元发展

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历时七个多月审查,以考量到「系统频道的垂直整合」、「言论多元」、「产业发展」、「资金执行能力」、「员工权益」、「买方开放式投资架构易生党政军条款疑虑」等六大理由,不同意「台数科收购东森电视案」。

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和公民参与媒体改造联盟2日发表共同声明,除了肯定NCC的审理态度,也表达两点看法:

一、 尽速拟定《多元维护与反媒体垄断法》

仔细深究此次通传会否决并购案的考量面向,包括并购案造成频道、系统垂直整合导致市场集中化与言论集中,而由于台数科并购东森电视目前无明确法规可否准,因此,通传会认为此案对产业发展影响的疑虑,我们认为「尚属合理判断」,然而,对照过去凯擘与中嘉有线系统并购案以附带条件通过的结果,我们认为,面对媒体并购案,在审查上应要有一定的标准与判断方式,而现在却是以「个案不同,逐案审查方式」进行,似乎让外界认为审查标准似乎不一,因此,用个案审查方式进行,我们认为绝非永久之策,也因此更显示出延宕多时的《反垄法》制定的急迫性。

二、 促进媒体多元乃刻不容缓

我们认为拒绝媒体垄断其目的在保障媒体多元性,因此,《反垄法》只是手段,其目的在于维护多元以保障消费者的阅听权利,其中我们所认为的多元不但是媒体类型产权结构的多元,也在于内容的多元,然而要促进媒体的多元性发展,《反垄法》的制定并非是阻碍媒体规模经济发展的绊脚石,反而是借由《反垄法》的制定才能够拉起那道红线,从而保障在媒体并购发生之后,如何在法规上保障媒体在自由市场竞争的健全发展,进而保障产制内容的多元性。

台湾媒体观察教育基金会和公民参与媒体改造联盟呼吁NCC,应信守先前的公开承诺,《反垄法》草案应于今年六月底前尽速公布,切勿拖延,以符合公民社会自反媒体垄断运动之后的期待与保障媒体市场的多元发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