宋丽华胜诉 台数科无法排除党政军禁令 东森并购案添变数

上市公司任何人皆可买股票,前监委复甸:不适合投资媒体。(图/翻摄时报周刊

财经中心综合报导

台数科收购东森电视案」,因为屏东县议员宋丽华购买了一张股票,陷入「党政军争议,台数科向台中地方法院提起定暂时状态处分禁止宋丽华行使股东权,日前已遭法院驳回;另外台数科向台中地院所提起的确认股东关系不存在的本案诉讼,希望解除宋丽华股东资格,台中地方法院今天(1日)驳回台数科本案诉讼,确认宋丽华购买股票行为合法有效。宋丽华发表声明指出,这个判决足以证明若从集中市场买入一张台数科股票,就难保其他政党甚至中资会依相同方式逐步购买台数科股票,进而达成投资并控制媒体的效果

对于自己购买台数科股票,台中地方法院1日确认购买股票行为合法有效。屏东县议员宋丽华表示,这个判决,证实了台数科宣称「能够阻止具有党政军背景或中资投资人购买该公司股票的说法」,实际上根本无法执行。而台数科为了取得东森电视,竟然对国家通讯传播委员会(NCC)和外界撒了如此大谎,究竟是要掩护哪个政治人物?还是为了中资未来控制台湾媒体搭桥?背后真正的动机为何?社会各界应该积极深究。

宋丽华强调,本人这次既然能轻易从集中市场买入一张台数科股票,就难保其他政党甚至中资会依相同方式逐步购买1%、10%甚至50%的台数科股票,进而达成投资并控制媒体的效果,台中地方法院的判决,证明了本人担忧完全正确。

宋丽华也呼吁正在审理「台数科收购东森电视案」的NCC,应该参照台中地方法院的判决,不得僭越行政机关权限而违背司法机关的判断,忽视台数科背后有党政军资金,更证明台数科宣称可以排除党政军的说法不实,法院已经确认党政军透过股市买股有效,且无法排除,台数科已违反党政军条款。而NCC应维持禁止上市公司经营新闻台前例,在现行党政军条款尚未修正前,拒绝同意台数科购买东森电视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