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元经营权父子大战 黄育仁今告发钰叡负责人涉背信等
▲菱光科技董事长黄育仁(右)今亲赴台北地检署,反告发钰叡及达胜伍创业投资公司负责人郭冠群,违反证交法及涉刑法背信等罪。(图/菱光提供)
东元董事改选,父子之争延烧。东元昨对菱光提起「董事会决议无效之诉」,成为商业法院7月1日上路后的第一桩案件。菱光科技董事长黄育仁今亲赴台北地检署,告发钰叡及达胜伍创业投资公司负责人郭冠群,违反证交法及涉刑法背信等罪。
菱光指出,钰叡公司于110年6月21日向金管会申报公开收购菱光公司已发行普通股股份最低数量为6,352,750股,此一公开收购案,诸多媒体报导系介入东元电机经营权之争,然钰叡公司涉嫌于公开收购说明书虚伪隐匿,钰叡公司负责人郭冠群涉嫌违反证券交易法第174条第1项第3款、第5款及证券交易法第171条第1项第1款等公开收购说明书不实之刑事法律规定。
再者,钰叡公司为达胜伍创投公司出资50%之公司,达胜伍创投公司之股份高达七成以上为寿险公司所投资,达胜伍创投公司负责人亦为郭冠群,郭冠群明知寿险资金不得绕道介入他公司经营权,此有诸多媒体有关保险局一再要求之报导可佐,却遭媒体报导利用寿险资金介入东元公司经营权之争,涉嫌违背寿险公司之付托,达胜伍创投公司负责人郭冠群涉嫌违反刑法第342条背信罪嫌。
菱光指出,郭冠群涉嫌之严重违法情事,包括涉及利用寿险资金违法介入他公司经营权,此不但严重斲伤主管机关监理威信,若放任此违法,将使金融秩序荡然无存;甚且对菱光公司股东权益亦造成重大损害,菱光公司特提出告发,请台北地方检察署积极侦办,勿枉勿纵,为避免被告勾串共犯及湮灭证据,吁请台湾台北地方检察署立即针对相关可能涉案人士进行搜索、扣押等强制处分,以查明可能之共犯并保全证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