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双溪「谢董」开发地方惹议 律师质疑:为何市府不拆?

人称谢董」的谢碧池回馈家园开发,因未依水土保持计划遭检举惹议。(图/记者林炜杰摄)记者林炜杰/新北报导

企业家谢碧池遭双溪地方居民检举,从去年初开始未依《水土保持法》开垦大片土地,还疑似侵占国有地,经二度罚款仍继续开发「根本就罚不怕!」出身双溪地区的他事业有成,为回馈乡里,过去就曾改造地方荒地变成莲花园区,甚至不惜重金计划建造加油站,但这次却因开发地方惹争议

地方人称「谢董」的谢碧池在民国95年间,有感故乡双溪环境优美、却因人口老化而有多处田地荒废,兴起改造地方的念头,他将大片荒地改种莲花园,发展至今已有5公顷的规模

除了开辟莲花园,「谢董」现也在双溪区上林里买下大片土地开辟园区,同时买下基福公路旁的一块土地,规划设置加油站和休息区等,希望引入观光人潮

但有民众检举指出,《水土保持法》明文规定「水土保持义务人山坡地森林区内从事下列行为,应先拟具水土保持计划,送请主管机关核定」但谢碧池未依法令申请,就违法新北市双溪区上林里河床边地破坏水资源环境、地形地貌、还私自改变供水渠道,建造私人水坝,倾倒废土,破坏水利建筑、水土保持、山坡地保育、环保、废弃物清理等,破坏自然环境。

检举人律师也指出,除了未依法令开发,破坏环境外,谢碧池还涉嫌侵占国有河床地,将国有地划入自己正在开发的园区围墙内,行为就像在吃市府豆腐

律师依《水土保持法》第33条第1项向新北市农业局检举表示,「谢碧池遭农业局连续处罚,仍持续违法开发,视法律无物,请以水土保持法第33条第1项规定,处最重罚锾30万元处罚。」此外,依同条第2项,要求「没入其设施及所使用之机具,『强制拆除及清除其工作物』」但相关设施至今仍未拆除。

新北市农业局回应,他们去年1月接获水利局通报违规地点疑似侵占野溪水道,且有置挡土墙排水沟等,未拟具水土保持计划就先行动工,就已开罚6万,今年又接获公所通报,谢男违法开设道路,再度开罚6万,但相关设施「拆除」涉及他局权限,已发函地政局依规定办理,并请公所加强巡查

对此,律师质疑「相关设施『拆除』」就明文写在《水土保持法》内,农业局为何直说牵涉他局权限,拿不出魄力拆除。但新北市农业局也坦言委屈,称「第一时间获报就已开罚,但当事人仍持续将园区围墙兴建,此围墙经技师鉴定为「水利设施」,若再拆除又是再一次破坏环境,才会不敢拆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