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自家人吸毒落跑遭逮 派出所疑钓鱼办案惹议

▲Line群组流出一张截图,指称警方是在网路钓鱼逮捕持毒警官。(图/读者提供)

记者中岳林炜杰台北报导

警为拚绩效钓鱼办案新北市永和分局,2018年3月时在永和民权路一带埋伏抓毒虫,但没想到抓到「自己人」,事后有警方在LINE群组讨论,「听说得和所在GAY版钓到的」,有警员私下称,「现在绩效挂帅,谁管你用甚么方式抓」。

新北市永和分局得和派出所,2018年3月盘查民众时,竟然逮到自家人,并起出1.18克安毒,且事发隔天又传出泄密案,将报告全部泄漏出去,事后发现是永和分局1名巡官所为,也依规定记过。

但没多久后,网路传出一张LINE的对话截图,上面在讨论有中阶警官吸毒遭逮一案,疑似就是派出所在网路钓鱼「锁」定对象逮人,并且还写到,「听说得和所在GAY版(同志论坛)钓到的」,随即还有人附和「正确」。

遭爆钓鱼逮人的得和所长张惠慈,针对同仁是否用钓鱼手法查获中阶警官吸毒表示,「并非以钓鱼方式逮捕」,仅当天在附近路口执行盘查勤务时,有民众看到警察就开始跑,后来才知对方身分,解释并非针对特定人士查缉。

▲永和分局得和所长张惠慈否认以钓鱼方式抓到自家人持毒。(图/林炜杰摄)

律师宋重和指出,「钓鱼」侦查,是警方将人钓出并从中查获犯罪工具、行为,原则上是可以,因为嫌犯本身就有犯意;此外有另外一种「创造犯意」,这就违反侦查作为,因为民众根本没有犯意,而警方持续引诱,就不具所谓证据能力

律师宋重和表示,如果警方在网路上询问民众是否要吸毒、援交之类的,可能引诱他人陷入犯罪,即可称为创造犯意;此外钓鱼则是民众持有犯罪工具,或已经有犯罪意图就可以算是钓鱼,但这界线有时候还是「灰色的」。

基层警员听闻则表示,钓鱼是非常不合理的,现在长官为了绩效,每项评比分数都拉很高,有些警员为了绩效达标,往往就会使用「钓鱼」这招完成任务目的就是为了达到所谓的「高标准」,更直指,反正现在是绩效挂帅,「只要有绩效,才有尊严」。

但也有高阶警官指出,在法律上钓鱼是合法的,因为钓鱼侦查被严格的刑事诉讼法中的毒树果实理论、教唆陷害等所规范,但大多数警察不太会用,导致演变成非法办案,也因为滥用钓鱼,导致钓鱼办案被污名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