独尊闽南语正名「台湾台语」? 文化部澄清:没侵犯其他语言意图

▲立法院内政委员会。(图/翻摄直播)

记者皮心瑀/台北报导

教育部依据文化部的国家语言发展报告,将「闽南语语言能力认证考试规费收费标准」更名为「台湾台语语言能力认证考试规费收费标准」,引发关注。对此,文化部次长李静慧9日于立法院内政委员会报告表示,台湾台语是将台语视为专有名词,而非指涉台湾的所有语言,台湾台语是国家语言之一,他的地位跟其他语言一样,没有侵犯其他语言的意图。

李静慧指出,过去不当的国语运动政策导致多数语言传承危机, 国家语言发展报告核定函示, 为展现国家语言推动一致性,未来国家语言发展报告或其他文书资料, 应参酌「国家语言整体发展方案」书面用语有关规范,优先使用「台湾原住民族语、台湾客语、台湾台语、马祖语、台湾手语」,之后行政院研商会议补充使用原则,指应先尊重既定法令用语名称,各机关仍可斟酌使用报告中各种书面建议用语。

李静慧说,书面用语名称,并非仅建议台湾台语,而是并列台湾台语、台湾客语、台湾原住民族语、台湾手语等,这个名称本意在于呈现「台湾各族群的母语都是台湾的语言–台湾语」,全数的语别冠名「台湾」,并没有谁「独占台湾」的问题。

原民会主委曾智勇Ljaucu·Zingrur指出,考量本土语言名称使用涉及各族群之历史性、文化性,相关单位均对于语言使用各有陈述意见,本会就台湾台语敬表尊重。

客委会主委古秀妃则认为,依据文化部调查,大部分人自称所说的「holo话」为台语,基于名从主人,本会尊重各族群对于自己语言的名称,也尊重所有族群对于他族群的称呼,这即展现台湾包容多元的价值,但也确实有客家乡亲反映疑虑,所以有请文化部再开国家语言的会议,大家充分讨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