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狼性侵「小1亲妹妹」5年 一审认罪竟喊这理由上诉

南韩一名年轻男子辣手摧花的对象竟是年幼的亲妹妹,暴行持续长达5年。一审判刑12年,他却以「刑期太重」为由上诉。(示意图/Shutterstock)

南韩最近传出一起令人发指的性侵惨案。一名22岁男子5年前开始多次性侵当时才小学1年级的亲生妹妹,甚至害她流产,双亲却视若无睹。地方法院上月判处这名男子坐牢12年,被告与检方日前都提了上诉,男子表示「刑期太重」,检方的理由则是逆伦犯行恶性重大却「量刑过轻」。

南韩《韩国日报》、News 1通讯社等多家媒体5日报导,大邱地方法院安东分院11月16日宣判一桩性侵案。22岁的A男从2018年开始多次性侵自己的亲妹妹B女,当时他17岁,妹妹才念小学一年级,案发地点就在庆尚北道荣州市的自宅。其后长达5年时间,A男多次对B女伸出狼爪得逞,甚至威胁B女「告诉爸妈就要妳的命」、「不听话就宰了妳」就范。B女曾因哥哥的兽行怀孕流产,然而她向父母表白受害情节时,父母竟以子女太多为由未予理会,导致她持续受害。

身心受创的B女转向小学的性暴力咨询教师吐苦水,教师大为吃惊并立即报警,A男恶行这才曝光。后来有关单位强制这名受害女童与家人分开生活,安排她住进某处保护所。B女的辩护律师陈述,被害人每个星期遭受1到2次性暴力,B女主张A男务必受到严惩。检方认为A男「恶性重大」,求处有期徒刑15年。

法院认为,犯嫌以亲生妹妹为侵害对象,罪行相当严重,被害人在原本应该最是安全的家庭空间遭受家人伤害,未获应有帮助,不仅经历流产,甚至考虑过「极端的选择」自我了断,痛苦难以估量。A男涉嫌违反性暴力犯罪处罚相关法律、性侵未满13岁未成年者等罪名,一审刑事判决遭处12年徒刑,必须接受性暴力治疗,7年内不得于儿绍相关组织与身心障碍福利机构就业。

审判过程中,A男承认所有犯行之余竟不满表示「量刑太重」,周一(4日)提出上诉。检方表示,「逆伦的人面兽心罪犯」持续兽行5年,恶性重大,然而一审「量刑过轻」,同样于4日提出上诉。

上诉消息曝光后,不少民众十分同情B女遭遇且义愤填膺,对她以后日子怎么过下去甚表忧心;对于A男一审判处12年,许多网友直言「判得太轻」、「不该判无期徒刑吗?」、「应该处决!这还是人吗?」;也有人批评南韩性犯罪法律太薄弱,「法官减少量刑还接受上诉,令人感叹」;也有人怒斥这对兄妹的双亲太过分也应该受惩,「难道不算虐待儿童吗?」、「知情却袖手旁观,这算不算教唆性犯罪或帮助犯?」,家中其他子女在如此父母教养之下前途堪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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