恶男扮富商「性侵3姊妹」逼下海赚钱养他 更一审逆转判无罪!法官理由曝光
▲恶男扮富商「性侵3姊妹」逼卖淫养他,更一审逆转判无罪,法官理由曝光。(示意图/视觉中国CFP)
拥有诈欺前科的55岁男子梁倜伦多年前谎称自己是香港富商,欺骗一名来应征秘书的女大生小美(化名)必须先上床才能录取,随后又以「婴灵说」对小美的姐姐和妹妹伸出狼爪,事迹败露后被3女提告性侵。高等法院更一审日前判决结果出炉,维持一审见解、判处性侵无罪。
根据判决显示,梁男曾经因为诈欺案件入监服刑,出狱后他上网谎称是香港富商、台大法律系毕业、拥有双硕士学位等;他2005年透过网路发文,谎称要在台湾开公司,因此需要征求一名女秘书,看见受害者小美上门面试,就瞎掰「公司的女职员都跟我上过床,除非妳不要这份工作」,进而和对方发生关系。
梁男后来又得知小美还有一名姊姊和一名妹妹,加上三姊妹的生父过去曾经开设神坛,知道三姊妹深信鬼神之说,就对妹妹骗说「妳有婴灵缠身」,必须发生性关系才能排出,最后2人也因此上床;他得手后又去威胁姊姊「你妹妹在我手上」等语,姊姊只好同意与他在饭店发生性关系。
▲高等法院更一审判决再度逆转。(示意图/翻摄自pakutaso.com)
梁男事后得寸进尺,欺骗3人他手中有性爱光碟,胁迫3人卖淫赚钱给他,施虐的时间长达7年之久,其中小妹2008年还替他产下一子。后来3姊妹透过堂姐报警,才揭发梁男的恶劣行径,并且提告对方多项罪名。
妨害性自主罪嫌部分,桃园地院一审认为,三姊妹自愿与梁男发生关系,审酌后判处梁男无罪;但高等法院二审认为,梁男用欺骗、胁迫的方式逼女子发生性关系,行为令人发指且恶性重大,加上犯后没有悔意,重判梁男19年4月徒刑,不过判决被最高法院撤销,发回更审。
根据三立报导,高等法院更一审认为,受害女子性侵部分的证词前后不一,加上她们的的指控未见梁男有施加胁迫使与从事性交易的情况,因此妨害性自主部分再度改判无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