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CFA十四年纪实
图╱本报资料照片
ECFA大事纪
新闻提要■WTO在关税暨贸易总协定(GATT)的第24条开了后门,让FTA得以成为最惠国待遇的例外,其理由是FTA旨在协助自由化,而非制造贸易障碍,不过,得有个前提,就是原则上要让绝大多数产品关税降至零(substantially all the trade),在12,000项商品里只调降539项的关税,长期而言自然不合法理。
精句选粹■自2011年早收清单生效,迄2023年,13年来我国对大陆出口享有的关税减免总计101亿美元,以近三年(2021~2023)而言,早收清单539项输陆金额,平均每年205亿美元,占对陆出口1,142亿美元的18%。反观这13年大陆的早收清单267项对台出口所享有的关税减免只有10.8亿美元。
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最近引起关切,因为依附在这个协议底下的早收清单,原有539项商品输往大陆可获零关税,日前陆方宣布中止其中134项,加上去年底取消的12项,清单里有近三成优惠消失。
何以会演变到这个局面?因为去年4月大陆对台展开贸易壁垒调查,由于我们长期禁止2,000多项大陆物品进口,已属贸易壁垒,因而对台反制,而这个反制就是中止「早收清单」里原来给我们的优惠关税,对此,我方官员一惯的回应就是:「这是经济胁迫」,然而,不论从最惠国待遇(MFN)来看,或从自由贸易协定的法理来看,这个结局实在怨不了别人,该反思一下,我们真的如此理直气壮吗?
违反MFN 成贸易壁垒
首先谈谈我们禁止2,000多项大陆物品进口这件事,2002年之前,两岸都还不是世贸组织(WTO)会员时,这还不是问题,但随着两岸都成为会员,彼此就得适用MFN,所谓MFN就是对所有会员须一视同仁,然而,直到如今我们仍禁止2,000多项大陆商品来台,许多日、韩可以进口的商品,大陆仍不得其门而入,明显违反MFN,这是不是贸易壁垒?不言自明。
再来,谈谈两岸经济合作架构协议(ECFA),其实这就是自由贸易协定,希望藉关税调降,市场开放,产业合作来提升双方的竞争力,当2010年两岸签署此一协议,送立法院审查时却遭在野的民进党杯葛,不过终究完成三读,早收清单也如期于次年元月生效,清单内的商品分三年三阶段调降至零关税。
值得注意的是,ECFA是架构协议,遥指着日后会完成货贸、服贸协议,也因此才得以享有提前降税的果实,如果日后服贸、货贸协议失败,早收清单的降税就不具正当性,只要两岸任一方通知WTO,优惠关税马上失效,即使两岸不闻不问,若有其他会员向WTO申诉,也会让早收清单走入历史。
遭在野党杯葛 服贸告吹
遗憾的是,事情后来的发展正是如此,2013年6月两岸服贸协议签署后,又遭在野党杯葛,协议于次年3月送立法院,不料,反服贸学生运动风起云涌,服贸协议审查遥遥无期,非仅服贸以失败收场,在这个气氛下,货贸协议也功亏一篑。回到WTO的法理,随着货贸、服贸双双失败,早收清单早已失去正当性。
回溯十多年来ECFA的谈判历程,当前方辛苦斡旋争取我方利益之际,当年在野的民进党却一再杯葛,而这个杯葛就注定了优惠关税的中止,不是吗?把自由贸易协定的法理再想一遍,我们怎可能一边杯葛ECFA,一边又希望保留早收清单?我们怎好意思一边数落服贸,而如今优惠关税消失又说人家在经济胁迫?这是非常浅显的道理。
没错,我们应该有自己的政治立场,但逻辑必须前后一致,情绪再怎么沸腾也应臣服于逻辑,这段十多年来的历程给我们提醒,只有更多人能理性思考,才能为台湾带来稳定的力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