儿虐案件家长竟被当局外人? 孩童权益谁来守护!
▲台南市议员林易莹针对家长无法参与社会局与教育局对于儿虐案件的处理流程问题,要求社会局与教育局一并检讨并完善在儿虐案件程序未尽之处。(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议员林易莹2日针对家长无法参与社会局与教育局对于儿虐案件的处理流程问题,会同今年9月发生的幼儿园儿虐案件当事家长,指控在去年及今年,小孩在台南某私立幼儿园发生不当管教案件,除园方推诿卸责以及提供片面证据误导大众外,教育局和社会局在儿虐案件的处理方式与态度,更令家长无所适从。
郭姓家长陈述,在整个儿虐案件处理程序中,社会局和教育局在幼儿园通报后,从未主动告知家长调查流程与进度,甚至都是家长通报1999专案以及媒体将案件见报后,才开始家访以及知会教育局。
郭姓家长更指出,教育局与社会局对于幼儿园超过24小时通报,竟迟迟未进行处罚。另外,教育局针对此幼儿园连续两年发生多起教师不当管教的案件,却仅要求立即改善,而未处以罚锾,家长痛心质疑难道需要出人命,市政府才会重视吗?
林易莹批评本案社会局在幼儿园显超过24小时通报,却迳行认定只超过几个小时,不依法开罚,僭越该局的行政裁量权,也有违民众对市府单位的信任。林易莹另指出,教育局对于多次违反儿童保护法规的幼儿园,竟也宣称今年甫知其过往之违法情事,仅能祭出「立即改善」的处分,形同鼓励其他有同样情事的幼儿园,只要不要通报,就有可能不被处以罚锾。
市议员林易莹将儿虐案件对比校园霸凌案件的处理程序,认为社会局与教育局在儿虐案件相关调查程序中,应主动在程序甫开始之际,先告知家长接下来的流程与进度;程序进行中,除了请涉案之教育单位陈述意见外,也应让家长及小孩有表达意见的空间;程序结束以及施以处分后,应将调查报告与处分结果,以书面载明事实、理由及处分内容,同时通知相对人及家长。
林易莹痛批,社会局与教育局作为儿童保护的主管机关,却未担任儿虐案件中小孩的权益守护者,任凭家长在面临小孩遭受不当管教的痛苦后,还要被局处视为是程序的局外人,实在非常夸张!
林易莹议员更进一步指出,社会局与教育局长期以来忽略行政程序法中,应将处分告知利害关系人之要件,无疑是违反法律的规定。林易莹要求社会局与教育局一并检讨并完善在儿虐案件程序未尽之处,弭平家长的忧心以及疑虑,实践台南「虐童零容忍」的政策。
社会局主任秘书朱栋对此表示,目前的确在程序上确有疏忽,并与教育局主任秘书杨智雄共同承诺,近期将一并改善目前法规不完备之处,并且将与法制单位共同研拟合法且合理的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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