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府罔顾受虐儿权益不帮请律师 林燕祝痛斥沦为虐童案帮凶
▲台南市议员林燕祝向市长黄伟哲陈诉,社会局代受虐儿提出告诉,却未委任律师协助处理,导致案件不起诉。(图/记者林悦翻摄,下同)
记者林悦/台南报导
台南市议会临时会9日闭幕,台南市议员林燕祝提案指出,台南市频传儿童受虐事件,虽然社会局代受虐儿提出告诉,却未委任律师协助处理,导致案件不起诉,市府间接成为加害人的帮凶,林燕祝要求台南市长黄伟哲彻查,此案是否官员涉及行政怠惰或行政疏失,并要求通过提案,确保憾事不再发生。
林燕祝表示,该虐婴陈情案遭台南地检署不起诉处分,男婴母亲收到不起诉处分书,立即向林燕祝陈情,经查才得知社会局竟然没有委任律师,消极放任不管,林燕祝认为该案不起诉,社会局难辞其咎。
林燕祝质疑,该案告诉人为台南市长黄伟哲,社会局为何没有委任律师?受害男婴是社会局安置的,保母也是社会局请的,社会局明知男婴连表达的能力都没有,却不委任律师为受害男婴及其家属争取权益,台南市政府这样的行政处理及态度,明显涉及行政怠惰、失职。
陈情人表示,日前社工曾向她说,该案刑事部分社会局会协助处理,但民事的部分需自行处理,林燕祝痛批,面对儿虐案件,市府竟然如此不负责任,怎么会是这样处理儿虐案?市府根本就是在推卸责任。
林燕祝说,今天提案针对的就是儿少福利权益,必须要订定作业要点,市府应为被害人委任律师,让无力负担的被害人权益受到保障,林燕祝强烈要求黄伟哲落实虐童零容忍,而不单纯是喊口号而已。
有关林燕祝议员质询台南市紧急安置男童疑似遭保母不当对待案,社会局回应如下:有关2019年1月发生安置期间儿少疑似遭受保母不当对待案,社会局再次强调,本案知悉后社会局已立即介入处置,秉持儿童保护百分百、儿虐零容忍原则,所有处置皆以儿童最佳权益为优先。社会局表示,目前审查社工从安置幼童到疑似发现受虐的过程,整个流程都照法定程序进行。
社会局为确保幼童获得最佳照顾,故于安置期间考量男童状况更换保母,本案因根据医院检查报告,该童身上多处新旧伤势,且受伤原因及期间不明,需进一步借助司法调查以厘清事实真相,社会局亦依儿童及少年福利与权益保障法第112条分别对历三任保母于2019年1月18日函台南地检署提出独立告诉。
第1任保母已于2020年8月5日经台南地院判决伤害罪成立,第2任保母排除涉案,第3任保母于2020年8月27日经台南地检署认应不起诉处分,对于不起诉处分,社会局表示尊重,惟为求慎重,将再向台南地检署声请再议,并且聘请律师就相关事证再予厘清,以维护儿少公平正义。
黄伟哲市长也于议会中当场承诺,市府会全力协助男童家长并提供必要之司法支持,包括聘请律师及支付相关费用。另外,社会局针对重大案件除将检讨进入诉讼程序之标准与流程外,亦以专案聘请律师协助,以维护儿少最高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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