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律观点-营业秘密保护大作战─认识风险篇

多数企业员工根本不了解公司的营业秘密是什么,是企业营业秘密外泄的内部风险之一。图/freepik

在辅导企业进行营业秘密保护的教育训练时,常发现:营业秘密外泄的风险还真的蛮高!简单举例,笔者常常会问:「现在,请各位想像就坐在自己办公桌前,然后,随手拿一份文件到面前,问问自己:『这是我们公司的营业秘密吗?』」若完全回答不出来或没把握,那么,我会接着提点:「如果您都不清楚公司的营业秘密是什么,那签订保密条款有用吗?工作规则就算有制订员工的保密义务,似乎也没多大意义?」

■内部风险一:

员工根本不了解公司的

营业秘密是什么

也因为这样,在司法实务上,泄密员工到了法院几乎都会说:「公司从来没有跟我说过这份资料是营业秘密」、「部门主管还叫我把这份资料带回家继续加班,如果这很重要,公司会让我带回家吗?」等看似狡辩、但实际上却会暴露公司保护不足的说法。具体来说,公司常因下述理由而输了官司,譬如,甲公司因为A业务在离职后把客户名单带走,而对A提告,在侦查过程中,甲公司常会被挑战:虽然公司有跟A签订保密契约,但这保密条款属于一般性用语,并不明确。简单来说,公司既然没有把客户名单列为聘雇契约中保密条款范围的文字内,那么,员工有办法透过签订聘雇合约而了解有保护「客户名单」的义务吗?。

另外,甲公司虽然有教育训练,但看了公司提供的教材与测验题目,也都是泛泛地讲基本概念,从头到尾都没有提到客户名单是营业机密;再者,如果这份客户名单这么重要,为何没有在纸本文件上加印「机密」等类似文字的浮水印或上锁,竟然连打扫阿姨经过同仁位置时也可以顺手拿走;最后,A业务离职时,如果这份文件这么重要,为何没有特别交接?

■内部风险二:

员工拿不该拿的东西跳槽,

也会让公司惹祸上身

举例来说:A工程师从乙公司跳槽到甲公司担任类似的职务。后来,乙公司发现A曾透过随身碟非法下载乙公司之机密。这时,乙公司常因为跟甲之间有高度竞争,常会选择向A提告外,也一并提告甲公司,这时,甲公司必须证明「对于犯罪之发生,已尽力为防止行为」才能免责。至于免责的机率大吗?笔者要很严肃地提醒公司,依据智慧财产及商业法院109年度刑智上重诉字第4号判决理由与标准,公司要全身而退,还真的不容易!(可参考笔者另外刊登于工商时报的文章:「原来应征员工也有可能违反营业秘密法」)。

■外部风险:

委外管理

公司可以想想几个例子,想想,公司有没有这样的营业秘密风险:一、供应商提供的材料,被发现有侵害他人的智财权,公司会不会连带被告上法院?二、公司委请代工厂制造商品,但该代工厂管理制度很差、员工保密意识不足;三、A曾经与B共同研发,事后因故终止合作,结果,A事后发现研发部同仁竟然仍偷偷使用B在终止合作前提供的机密资讯进行研发。

以上例子可以看出,公司在与外部供应者(包含供应商、外包厂商、合作研发对象、委托制造等)间之合作,仍有许多公司本身无法掌控而需仰赖外部供应商自身良好管理制度才能控制的风险。

本篇文章先举出一些常见公司可能面临到的营业秘密内部风险与外部风险,让某些尚未思考此类议题的公司,可以进行风险辨识。接下来的步骤,则是进行风险的控制与制度管理,关于这点,事涉营业秘密保护很重要的一个关键步骤:合理保护措施。有几个问题先请公司想想,之后,将再以专文说明:一、合理保护措施的真正意涵是什么?把网路上找到的保护措施抄一抄就好?二、目的在哪里?是要求滴水不漏,还是重点在提醒员工?三、怎样的保护措施才算「合理」?是否就找最佳范例来抄,不用管有没有影响到业务?四、先追求有制度,至于有没有落实,不是重点,反正有达到主管机关或老板的要求就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