发展台版「余额宝」 曾铭宗:先拿100亿出来

记者蔡怡杼台北报导

为让电商有更大的发展空间金管会力拚第三方支付专法本会期完成修法,金管会主委曾铭宗表示,不允许第三方支付业者以3亿元资本额办理电子银行业务,「假设有任何业者提出100亿元要成立电子银行,金管会非常同意」。

立法院财委会今(18)日审查「电子支付机构管理条例」(第三方支付专法),不过,立委们意见分歧仍未获得共识,曾铭宗表示,对于第三方支付业者的监理,金管会将有三大原则:业务从宽财务从严、中度管理,并将充分保障消费者权益持续与立法院协调,希望本会期可以完成立法。

▲第三方支付业者若要从事类似余额宝业务,须比照银行业。(图/翻摄余额宝官网)

曾铭宗表示,为推动第三方支付业务,金管会之前已召开过公听会,充分了解业者的需求,但少数一、两家业者希望可以借由第三方支付机制经营电子银行,这是不可以的,即使是大陆现在也是不允许的,第三方支付只是支付工具

对于大陆支付宝旗下的余额宝,让消费者可以将支付宝的钱转入余额宝后,给予6%、7%高利现象,曾铭宗说明,此为余额宝与天弘基金合作,且大陆官方也要求将此纳入金融监管,因此,阿里巴巴集团(支付宝母公司)也成立了蚂蚁小微金融服务集团。

他说,若有业者想要以第三支付的中度管理机制,以资本额3亿元从事电子银行业务,这是不可以的,业者若要从事电子银行业务,必须比照银行,假设有任何业者提出100亿元要成立电子银行,金管会非常同意。

曾铭宗强调,根据规划,第三方支付业者吸收了民众存款后,该笔资金只能投资公债或定存等低风险商品,且投资收益必须从事公益或回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