反深澳电厂公投照样投? 中选会:依法办理所掌事务

国民党反核食、反空污、反深澳电厂」三项公投案都已成案。(资料照/记者屠惠刚摄)记者赖于榛/台北报导

行政院长赖清德12日宣布深澳电厂停建,可「反深澳电厂」公投9日已成案,是否还会续办?对此,中选会主委陈朝建受访时强调,中选会并不会预设法律规定外之立场,而依法办理所掌事务,如依公投法规定办理全国性公投案。

深澳电厂停建连带影响到反深澳公投,究竟此案是否续投,陈朝建说,中选会并不会预设法律规定外之立场,而依法办理所掌事务,如依公投法规定办理全国性公投案;至公投法第19条系规定创制案或法律之复决案于公告前,如经立法机关实现创制、复决之目的,通知主管机关者,主管机关应即停止公民投票程序之进行,并函知提案人领衔人。

陈朝建还说,另就全国性公民投票而言,除依宪法规定外,则计有三类,如法律之复决、立法原则之创制、重大政策之创制或复决,而为公投法所明定,并此叙明。

换句话说,公投案分为三大类,包括「法律复决、立法原则创制、重大政策创制或复决」,反深澳电厂公投案当初提出申请时,勾选的是「重大政策之创制」全国性公民投票案,因此并非公投法第19条规范范围,也没有所谓「创制、复决之目的」实现后通知主管机关者停止公民投票程序,照样会11月24日绑大选。

对于深澳电厂的停建,国民党发言人洪孟楷也强调,蔡英文政府能源政策当儿戏,一切都是选举考量,实在令国人没有信心,这样发夹弯的政府,更需要人民用公投票来表达坚强意志反对空气污染的深澳燃煤电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