拥污染源会商权是特权? 经部驳:防空污与经济都重要
经济部政务次长龚明鑫今(18)日列席立法院经济委员会前受访表示,空污议题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空污法相关设计原本就是由环保署及经济部共同讨论的,屏除经济部工厂污染排放会商权的疑虑。
空气污染议题延烧,环保团体17日在台中及高雄两地举办反空污大游行,对于环团质疑,空污法中对加严工厂固定源污染排放规定,经济部具有会商权,是「霸王条款」,经济部次长龚明鑫今天表示,空污与经济发展同等重要,共同会商只是延续原本作法。
媒体提问空污管制是否可能冲击用电?龚明鑫表示,经济部因应空污有几个层次,短期除配合环保署,在空气品质不佳状况下降载,台电公司也会在供电无虞状况下,评估自主降载;中期部分,台电、中油、中钢、中龙等国营事业共将投入约584亿元经费,强化防治污染设备;长期仍会配合非核与低碳家园,推动能源结构转型。
此外,龚明鑫提到,这次空污法修法中,也在供电调度上允许弹性,若燃煤用量受到限制,不得不改用燃气发电状况下,对天然气排污限制有解套空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