放冲天炮遭围殴内脏出血致死 法院判凶嫌赔464万给他年迈双亲

桃园施姓男子前年中秋节在住家烤肉,不满王姓邻居鞭炮吓到小孩双方起争执,施男友人围殴王男伤重致死挨告。(图/达志示意图

记者沈继昌/桃园报导

桃园市施姓男子前年中秋夜与陈姓等友人在桃园区住家烤肉,因王姓男子在附近燃放冲天炮吓到小孩,双方引发口角进而互殴,王男遭施姓兄弟陈男等人殴打导致腹部大量出血送医不治,事后王男父母提告并附带民事诉讼,其中施姓兄弟与陈姓男子分别被判处8年至8年10个月有期徒刑,民事诉讼部分地院判处施等3人应赔偿王男父母共计464万余元,本案还可上诉。

检方调查,32岁的施姓男子于2018年9月23日中秋节前夕与陈姓男子等人在桃园区住家附近烤肉,当晚有王姓男子燃放冲天炮,结果小孩被冲天炮惊吓到,施等人向王男提醒鞭炮恐会伤到人,但后来王男再度燃放冲天炮,双方互起口角进而爆发肢体冲突

由于双方都有喝酒,王男遭施等3人拳打脚踢,导致头部与腹部等处被重击,王倒地昏迷被送医急救,因腹腔大量出血导致出血性休克,虽经医护人员抢救后仍宣告不治,王男父母则对涉嫌殴打的施姓兄弟与陈姓男子提告。

检警侦讯时,施、陈等3人坦承有出手欧打王,讯后依杀人罪嫌提起公诉;桃园地院认为,施等人仅因细故,竟将王男殴打致死,造成家属顿失亲人考量3人全数坦承,但未能和被害家属达成和解,施等人主观上应无杀人犯意,依伤害致死判处施男8年、伤害罪2个月有期徒刑,施的哥哥依伤害致死罪判刑8年2个月、伤害罪判3个月,陈姓友人依伤害致死罪判刑8年10个月、伤害罪3个月。

王男年迈父母事后提起刑事附带民事求偿,向3人求偿总计包括丧葬费精神赔偿等共计815万余元,民事庭法官认为,施等3人共同伤害王男致死犯行明确,审酌双方职业收入与王男父母年龄等,判处3人应连带赔偿王的父亲母亲各196万6484元、268万2385元,总共464万8869元,本案还可上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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