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贷户当心!央行未祭新管制 但紧抓银行7项放款违规
▲ 央行未推出第八波信用管制,但对银行承作房贷高度监管中。(图/ETtoday资料照)
记者陈莹欣/台北报导
中央银行今(19)日举行今年第4季理监事联席会议后虽未进一步实施第八波信用管制,但央行点出当前银行不动产贷款集中度仍高,且发现银行在核贷上7项缺失,包括贷款成数超过法定上限、利用其他名目贷款如周转金达到增贷目的、第2户购屋贷款无实质需求、先收件卡位等。
央行理监事联席会议后,央行总裁杨金龙表示,当前银行不动产贷款集中度仍高,央行会持续审视各银行自主管理不动产贷款具体改善方案之情形,且督促 其积极落实,他并强调,近期央行在进行专案检查发现银行仍存在多项缺失态样,未来将持续加强办理金融机构不动产抵押贷款业务专案检查,并要求银行落实央行规定及改善缺失。
根据央行汇整银行房贷业务缺失样态共3大类、7项,包括:
(一)贷款成数超过法定上限:借款人支付购屋(地)价款之资金,来自承贷银行之购屋(地)贷款及另一笔贷款(如周 转金贷款),两笔贷款合计之贷款成数超过法定上限。
(二)利用其他名目贷款(如周转金)A.办理购屋或购地贷款,另核予借款人其他贷款额度(如周转金),并纳入担保品抵押设定,有以其他名目增加 贷款金额之情形。 B.借款人办理购屋贷款,另核予透支或理财周转金等其他贷款,供借款人偿 还每期应摊还本金或本息,变相给 予宽限期。C.借款人以第1户房贷之房屋增贷周转金,资金用以偿还该购屋贷款,以规避新购房屋应适用第2户贷款限制。
(三)其他缺失:A.承作购地贷款,应保留一成俟动工兴建后拨贷,惟有保留不足一成情形。B.办理自然人第2户购屋贷款,借款人无实质换屋需求,银行仍给予换屋协处措施。 C.办理购屋贷款,担保品为预售屋,距建物完工日期尚久,即预先收取借款人贷款申请书并录案,以适用录案日 之较高贷款成数上限。
央行强调,未来仍将持续检视并密切关注选择性信用管制措施之执行成效以及房地产相关政策对房市的可能影响适时调整选择性信用管制措施内容,以促进金融稳定及健全银行业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