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屋租赁中违约责任如何处理?
关于房屋租赁过程中出现违约行为所涉及的赔偿,有诸多法律规定。
首先,租赁合同有约定的从约定。若双方在合同中明确约定了违约情形及对应的赔偿责任,当一方出现违约行为时,应按合同约定进行赔偿。押金、违约金等形式即常见的约定的违约责任方式。当然,过高的违约金、押金及明显不公平、不合理的违约责任一般很难被司法机关支持。
其次,若未约定或约定不明,根据《民法典》相关规定,若出租人未按约定交付租赁物及其附属设施影响承租人使用的,应承担赔偿责任;若交付的房屋存在危及承租人安全或健康等问题,承租人可随时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对于承租人而言,未经出租人同意擅自改变房屋结构或用途等,造成房屋损坏的,应负责修复或赔偿。若承租人逾期支付租金,出租人可要求其支付租金及违约金,逾期不支付且经催告仍不支付的,出租人可解除合同并要求赔偿损失。
另外,若因不可抗力等不可预见、不可避免的原因导致租赁房屋损坏或无法使用,通常作为违约方的免责条款处理,一般根据具体情况分担责任,但若一方因过错导致损失扩大的,则该方应对扩大部分承担赔偿责任。