房租擬改特別扣除 300萬人受惠

财政部书面报告首度松口,不反对租金支出改列特别扣除额、并纳入排富条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大选脚步接近,朝野立委争相提出减税法案拚「业绩」。立法院财政委员会预定今天审查所得税法第十七条修正草案,在财政部「有条件不反对」前提下,房租支出可望从现行的列举扣除额改为特别扣除额,每年每户扣除十二万元的上限额度也可望调高,但调整额度则视配套方案而定。修法案若在本会期通过,全国逾三百万租屋族后年五月报税可望受惠。

民众每年五月报缴个人综所税时,可选标准或列举扣除申报,由于标扣额已调高到十二点四万元,加上免附单据,因此目前六百万申报户有逾九成选择标准扣除报税。未来房租支出改为特别扣除额,选择标准扣除报税的民众,只要符合规定,也可一并列报房租支出。

朝野立委这次提出十一个版本的修法草案,其中将房租改为特别扣除额是最大公约数,至于额度上限则从十七万到卅万元都有,部分提案则搭配适用税率百分之廿以下的排富条款(税率百分之五、十二才能列报)。

财政部在书面报告指出,各立委及党团提案均将租金支出改列特别扣除,政策立意良善,尊重委员提案;针对提高扣除额度,财政部认为,考量政府已提供多项措施减轻租屋族经济负担,且各界对扣除金额意见不一,宜搜集各方意见及相关资料通盘审慎评估。

据了解,考量朝野立委统统主张将租金支出改列特别扣除,财政部不愿逆势而为,「挡也不见得挡得住」,因此只能表示尊重;此外,房租议题牵涉住宅政策,要看国家的政策资源要摆在哪里,也就是政府要照顾谁,考量租屋市场中房客相对弱势,政策要解决这个问题,财政部也没有反对的理由。

财政部推估,房租改列特别扣除,每年税损约五十亿元。官员说,税损不是问题,关键是政策方向;至于扣除额度,除了排富条款,若能比照内政部租屋补贴,限定无屋族才能申请等配套,或许有大一点的调整空间,「但调到卅万元恐怕承受不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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