佛心房东!国产署减租优惠「再一年」 20万户受惠

财政部国产署表示,为减轻民众负担,经管出租、委托经营及自行设定地上权「国有非公用不动产」应缴租金、经营权利金地租(以下合称非公用租金)减收,再延一年。(图/记者吴佳颖摄)

记者吴佳颖/台北报导

因应疫情影响,为减轻民众负担,行政院、财政部前分别核定110年1月至6月财政部国有财产署(下称国产署)经管出租、委托经营及自行设定地上权「国有非公用不动产」应缴租金、经营权利金及地租(以下合称非公用租金)减收2成措施;其他机关经管「国有公用不动产」依国有财产法规定办理收益应收之租金或利用费,财政部已函请各管理机关自行斟酌个案情形减收成数或缓收。今(21)日再加码,施行期间延长至111年6月30日止,期间受益合法使用人约19万5千余户,减租金额新台币约7.57亿元,

考量疫情持续影响及配合「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施行期间延长至111年6月30日止,为纾解民困,财政部报奉行政院核定延长国有非公用不动产租金减收2成措施至111年6月30日止;国产署委托经营、自行设定地上权国有非公用土地之经营权利金及地租比照办理。国有公用不动产之纾困措施,亦配合延长至111年6月30日,期减轻民众及企业负担,安心防疫

国产署表示,这次非公用租金减收措施延长1年,期间受益合法使用人约19万5千余户,减租金额新台币约7.57亿元,由该署各分署(办事处)主动办理,无须合法使用人提出申请。合法使用人除可适用上开租金纾困措施外,倘符合各该目的事业主管机关依「严重特殊传染性肺炎防治及纾困振兴特别条例」第9条规定订定纾困、补贴或振兴措施之条件,亦可向各该主管机关提出申请。合法使用人如对上开非公用租金纾困措施有任何疑问,可电洽该署各分署咨询窗口

至其他机关经管国有公用不动产依规定(含国有财产法规定)出租案件,截至110年6月18日,累计租金减免约1.98万户,新台币约6.24亿元。民众如对国有公用不动产租金纾困措施有任何疑问,请迳洽该不动产管理机关洽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