夫独扛家计4年「求分担房贷遭拒」 妻曝婚前约定:他年收百万

记者黄翊婷台北报导

王姓男子不满萧姓妻子结婚之后不愿分担家务,就连家庭生活开销、房贷也放给他一个人扛,询问能否帮忙,却遭回呛「房子是你的名字,为何我要负担」,考量到两人已经分居超过1年,最终决定向法院诉请离婚,并在日前获得士林地院法官裁准,全案仍可上诉。

王男抱怨妻子不肯帮忙分担房贷。(示意图/取自免费图库Pexels,与本案当事人无关,下同)

王男在判决书中主张,2010年9月间结婚后,妻子不愿意分担家务、家庭生活费用,甚至连房贷、生活琐碎之事也全都丢给他一个人处理,2014年间因为经济压力超过负荷,他曾询问妻子能否帮忙共同负担房贷,却被回呛「房子是你的名字,为何我要负担」、「我虽未负担房贷、家庭生活费用,但存下的每分钱皆是为彼此将来所需储蓄」,但每当他真的想要讨论储蓄、财务规划时,又都遭到无视。

王男无奈表示,2018年9月间为了支持妻子的事业,他向银行抵押贷款,谁知道妻子不仅在未经同意之下将店面登记于自己名下,也不肯用心经营事业,「我因为长期财务分配不均,饱受经济压力折磨,2019年12月间接受婚姻咨商,多次讨论离婚,也曾表明有离婚意愿,加上我们已经分居超过1年,婚姻关系出现严重破绽,这才决定诉请离婚。」

▲法官认为夫妻俩应负同等责任

对此,萧女反驳,丈夫指控都不是事实,「我们在婚前就有沟通,如果房子没有登记为双方共有,我就不用负担房贷。他年收百万,母亲每月也有荣民津贴可领,并没有陷入入不敷出的窘境。我也对他说过,如果有资金需求,愿意解约基金补贴家用,也愿意把汽车交给他使用,我对家庭并非毫无贡献。」

不过,士林地院法官认为,王男、萧女婚后因为财务分配与家用分担等议题争执不断,双方分居超过1年,虽然各自都有一套说法,但均承认纷争由来已久,可见两人难以共同面对并解决问题,才会一直分居至今,一个坚持离婚、一个态度消极,无论是在主观还是客观上,都没有破镜重圆的希望,对于婚姻破绽,两人应负同等之责,最终裁定准许丈夫的请求,判决离婚,全案仍可上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