父母後悔贈與 有補救之道
父母赠与财产给子女,后悔了怎么办?图/联合报系资料照片
父母赠与财产给子女,后悔了怎么办?财政部台北国税局表示,分为两种情况,当财产还没移转到子女名下,可撤销赠与、撤回赠与税申报;但若已经移转,除非有法定撤销原因且经法院调查判决确定,否则无法任意撤回。
为了节税,不少父母会及早规划每年赠与财产给子女,但这段期间内可能会因为某些原因,希望撤回或变更受赠人,最常见的是子女收到赠与财产后,一夕之间变脸不认亲,有纳税人向国税局询问,这种情况下是否有撤回可能?
台北国税局解释,在缴清税款后,撤回赠与税申报,依赠与财产移转之情形而有不同。
撤回赠与税申报两情境
赠与人在赠与财产产权「未移转」至受赠人名下前需要撤回,国税局表示,纳税人得备齐赠与税案件撤销申请书及相关文件,例如赠与不动产案件须检附地方税稽征机关核准撤销土增税、契税文件等,向国税局申请撤回赠与申报,如有已缴纳赠与税者,可办理退税。
若赠与财产「已移转」至受赠人名下,国税局表示,仅限赠与人有法定撤销权,例如《民法》所规定赠与人意思表示错误、被诈欺或胁迫而为之意思表示、附负担之赠与而受赠人不履行其负担、受赠人对赠与人有故意侵害之行为或对赠与人不履行扶养义务等,赠与人提出撤销权的相关事实,且经法院调查判决确定,才能以此回复所有权者,才可受理撤回赠与税申报并退回已缴纳税款。
举例来说,甲君某一天向国税局承办人诉说,2023年将名下台北市房地公告现值计1,500万元赠与儿子,完纳赠与税125.6万元,并将房地办理移转登记至儿子名下。
但儿子在取得受赠房地后,竟一改孝顺恭敬有礼的态度,经常顶撞甲君,还出恶言侮辱,使甲君感到身心受创,后悔将房地赠与儿子,想要申请撤回赠与税申报及退还已缴纳税款。
承办人也向他说明,由于房地已办理移转登记在受赠人名下,甲君除向法院提起告诉,经法院判决确定取得法定撤销权外,无法撤销赠与及申请撤回赠与税申报。
国税局呼吁,纳税人赠与他人财物前应三思,以免产权移转登记后无法撤销赠与,影响自身权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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